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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灯看刺刀+番外 淮上 2492 字 8个月前

撞死了人家孩子不错,但是罪该当死吗?中国哪条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要赔命了?就算某种严重驾驶失误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要杀要剐那也是国家的事,不管喂枪子儿还是打针剂,那都是高院判决了法警执行了才算数。”韩越不屑的哼了一声,说:“要是人人都跑去当佐罗,这世界早乱套了。国家是什么?国家是一架庞大的机器,法律是运转这个机器的规则,是一种限制,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东西。没人能越过法律的位置来惩恶扬善,没人有这种权力!你以为现代社会里还有武侠小说中的大侠存在啊?天真了吧你。”

相对于韩二少平时的火爆脾气来说,这番话虽然难听,却已经大大难得了。要按他平时的个性,这时候张口就骂抬脚就踹都有可能。

这还是看在面前的人是楚慈的份上。要是换做他爸,或者是他大哥,说不定韩越此时已经在敲桌子甩脸色了。

楚慈听了他这番话,静了几秒钟,随后竟然笑了一下。

这个笑容里没什么真正的笑意,反而有种讽刺和凉薄的味道。不过楚慈是很少笑的,大多数时候他都面无表情,偶尔笑一次特别稀罕,韩越忍不住就盯着他看,问:“你笑什么?”

“我笑你。”楚慈淡淡的道,“我笑你到现在都不知道侯宏昌为什么必须死。”

韩越第一个反应就是我靠,老子刚才真不应该跟他发火,听说抑郁症严重了还有自杀倾向?

“的确中国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要判极刑,但是侯宏昌酒后驾驶,罔顾人命,事后一意推卸法律责任,甚至将被他撞死的孩子的生命踩在脚下任意践踏……他所犯下的罪行不仅仅是撞死了一个孩子,而是他完全打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一个共和国所赖以依存的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楚慈的语气不重,但是极度凛冽,韩越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规定,人类享有生存的权利、自由的权利、保障人身安全的权利。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引起危害社会的后果,却希望并放任这种危害发生,属于性质恶劣的故意犯罪。”

楚慈顿了顿,望向韩越的目光带着微微的鄙薄和轻蔑。

“酒后驾驶导致交通肇事,这当然罪不至死。但是侯宏昌将自己的特权置于普通民众的最高生命权之上,这种行为的性质属于违宪。这种违反普世价值和人权宪政的罪行,足够他死一千次都不够!”

韩越直觉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没错,但是这种直觉又让他心里微微发紧,从脊椎上窜起一股森冷冰凉的寒意。

他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某些阶层的人不会认同这个观点的。”

楚慈一言不发的看了他一眼,转身大步走出客厅,重重关上了书房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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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场争吵,楚慈跟韩越冷战了半个多月。

实际上冷战也只是楚慈单方面的而已,因为韩越该干什么干什么,一点都没耽误。平时楚慈就冷冷的,冷战时期不过更寡言少语一些,韩越那粗糙的痞子神经压根就没觉得有什么异常。

再说韩越最近也忙。虽然处里没什么事情需要他亲自解决,但是侯宏昌被杀事件需要几个家族联合起来出力帮忙。韩家老大基本是不顶用的,不论大小事都只能依靠韩越。

另外一件事就是把韩强安排到军需处去。韩老司令和韩越两人的面子加起来,足够让他在军需处得个既有油水又清闲的体面位置,但是司令夫人并不满足于此。按她的话说,韩家并不缺钱,也并不缺体面,韩强这么大一个儿子了,怎么能不给他安排个有实权的地位?

为这“有实权”三个字,韩越简直暴躁不已,几次回家去跟他妈瞪眼睛拍桌子。要知道他在军队混到“有实权”这个地位可是足足花了十年,而且是第一线上出生入死的十年,中间充斥了多少血汗简直一言难尽。现在司令夫人轻飘飘一句话,就要把韩强安排到又有地位又有实权的位置上去,谈何容易啊?

因此韩越这段时间以来心情极度恶劣,就像个点着火的炮仗,随时都可能爆发。

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男人在外边的事情,绝对不能带回家来跟女人抱怨,所以这段时间在家一直阴沉个脸,最多站在窗口一根根抽烟。幸亏楚慈这段时间比平常还寡言少语,有时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家里安安静静鸦雀不闻,完全杜绝了韩越找碴发火的可能。

韩强的前途问题终于在忙活一个月之后得到了解决,司令夫人和韩越各退一步,通过几个过硬的铁关系,给韩强安排到了一个比较紧要的二线位置上。虽然司令夫人还有微许的不满,但是想想大儿子确实干事不靠谱,也只能叹口气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