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司机也是拿宋明海的钱给宋明海办事,自己可以想不去就不去,他们却没法交差。
于是最终车子还是缓缓向某所大学校园的院士住宿区行驶而去。
覃家的老先生老夫人早年都是知识分子,后来老夫人行至院士,老先生辞职经商,事业做得红火,名声也好。
正好膝下独女看上了大自己七岁白手起家的商界新贵,两方一拍即合,就订了婚。
你借我的名,我借你的利,也算段美好佳缘。
如果不是他们订婚的日子就在宋厌母亲死了三个月后,而那时覃清已经有了两个月身孕的话,就连宋厌都觉得这桩婚事没什么可指摘的。
但说实话,宋厌不恨覃清,甚至连讨厌都说不上。
可能是因为从覃清嫁过来后,他才知道原来不是所有夫妻吃饭的时候都会摔盘子摔碗再打儿子一个耳光,也不是所有母亲都会歇斯底里发疯,动不动就拿着刀要带上儿子同归于尽。
也会有人给他开家长会,给他按时按点添置衣服,问他有没有生病感冒,不说中间到底有多少真情,起码不用在和家里女主人独处的时候,担心自己随时可能或死或伤。
所以他对覃清一向还算客气礼貌,只是单纯地厌恶宋明海而已。
到了覃家的时候,晚宴已经开始。
宋乐乐一看见他,就冲过来一把抱住:“哥哥,我好想你啊。”
宋厌刚抬起手想摸摸他的脑袋,覃老夫人就招呼道:“乐乐,快过来,别打扰哥哥,姥姥给你剥虾。”
努力做得自然,神情中却是掩饰不住的紧张,像是下一秒宋厌就要把宋乐乐吃了一样。
宋乐乐也才刚到十岁,屁都不懂的小孩儿,哪里明白大人的这些,听见姥姥叫他,开开心心地就跑过去了。
宋厌抬到一半的手落空,没说什么,自然垂下,顺势落座。
宋明海也没抬头看他一眼,就问:“打算什么时候回来。”
宋厌:“高考后吧。”
“你打算就在那个破地方读完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