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当当七点就离开了。
到楼上给他刷了一双鞋子。
当时他在房里洗澡,他鞋子直接扔在垃圾桶。
原来这就是盯着一双鞋穿的原因。
她将鞋子从垃圾桶里捡出,到晒台洗手池里,倒了两杯奥妙,刷刷停停,弄出好多泡沫。
倏地,一道女人沙哑的嗓音就出现在身后,吓她一跳,“深藏不露啊。鞋子都会刷?”
她抬眸,看到瞿颖呼之欲出的胸,一时哭笑不得,“姐姐,你吓着我了。”
“不好意思。看你上楼半天没下来,叫你去吃饭。”
“不用。我过会儿要回学校。”
“鹿肉不吃吗?”
“没太多口欲。”
“你哥猎的。”
“他下次猎只山鸡我再捧场。”
瞿颖笑了,意味深长,“可男人都喜欢猎鹿,在国外还可以猎熊,谁会在意山鸡呢?”
“我想要他就会给我猎。”明当当正好洗干净鞋子,微压了压,带甘菊香的水滴便顺手而下,她拿到露台边缘,摆好,“等清晨光出来,鞋子就像新的了。”
他还是他,不管多少女人睡过,最后是她的就行。
“小妹妹,你很霸道哦。”瞿颖佩服笑了。
明当当却听出她话语里的嘲讽,是呀,从前她也觉得理所当然,后来发现自己喜欢余旸只是因为初闻那两首歌,被里面的才华所震撼,移情到人,却他妈移情错了,她就如坠山崖,半死不活。
用最后一口气理清自己情感的来龙去脉,她先惊讶了好一阵子。当时还没有喜欢上他。
只觉得荒缪。
直到,她有一天晚上,在决定搬出他房子后,回味般地坐在他工作室里坐了一夜。
听着他的曲子,看他写的词,一首又一首,她悟出一个存在许久的道理。
就是她不敢。
她早觉得时郁惊为天人,才华横溢,但她不敢往别的地方想,因为她心里,丈夫可以有好几任,但哥哥不会,从头到尾,哥哥都会在她身边。
小心翼翼保存他的“存在”,超过哥哥界限她心理就会崩溃。
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安放他。
直到她照着他的样子爱上余旸,又被真相狂扇耳光醒来,时间仿佛经历天堂到地狱。
他看似天堂,却从来只是她的地狱。
她悲惨童年里的大树,她漠视唾弃婚姻规则里的雨伞,她所受到的一切伤害,都变成从他那里取暖。
这么看,他哪里像天堂?
承担了她的满目疮痍。
她爱他就是爱自己的满目疮痍,不完整的自己。
余旸却不会,余旸是新鲜的,不需要承担她的过往,只要给她乐就好,以后分手她也不会太痛苦,挥一挥衣袖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