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什么风呢,他们有情况。”
陈泽赶紧爬到潘雷的身边,望远镜看过去,大门打开了,一个人走出来,对着角楼上的人打了一声招呼,这个人晃晃悠悠的走到右边,那里停着一溜七辆汽车,都是大型越野车。
这个人跳上了车,方向盘一打,开出大门口,顺着路走了。
陈泽跟潘雷悄悄地从这个制高点退下去,快速穿过密林,到达这条路的一个拐弯处,等他们到达的时候,那辆车已经开过去,带起一片狼烟。
陈泽选了一个好位置,在拐弯的前方,一颗树后。打开背包,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箱子。
他的背包比别人的背包奇怪了一些。别人的背包没有这么方正。潘雷蹲在他身边,看着他拿出箱子,一脸的好奇。
“我就很想问,你的背包装的是什么。怎么方方正正的。这个箱子什么啊。”
“我从特种大队退出之前是一名狙击手。我把我的狙击枪拿来了。这把枪,是我第一次上战场,缴获的战利品,特批我用的。跟了我好些年了。我不是退出了吗?这把枪也就让我珍藏起来。好不容易这一次,我又可以上战场,我让这把枪,陪我一起打最后一次战役。”
打开,是他保养的很好的阻击枪,分解着放。
“靠啊,115a3,最牛掰的狙击枪!陈泽,你真有货啊。”
有效射程是所有狙击步枪里最远的,就算是到达最远射程,子弹威力也不会变小,反而会提升。最高精短瞒准镜,放大率是所有粗击抢里最好的。这把狙击枪最显赫的战绩,就是在阿富汗,一名战士在二十八秒内射杀了五名恐怖分子。
潘雷喜欢的摸了再摸,对于他们来说,这枪就是极品,就是美人。真漂亮啊。对于这种美人,谁不喜欢?
“老战友,这次,是我们哥俩显示威力的时候了。”
。陈泽快速的组装,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对于狙击手来说,枪,就是他们的左右手,摸一下就能知道哪里不对劲,每天都会拿出来擦拭,快速组装的速度他曾经达到七秒。这一次,他小心翼翼的一个部件一个部件的组装,上弹夹,拉开保险,摸着这把枪,陈泽忍不住凑上去亲了一下。
“陈泽,你这次战役之后,也就好好做你的后勤部长了,这把枪呢,你也不能收着,对吧,枪的意义就在战场体现,这样好不好,你结束战斗之后,这把枪,你送我。”
潘雷喜欢这种好东西,真的喜欢,最精良的武器,决定着胜则。
“我不送你。”
陈泽坏笑着。看着潘雷火冒三丈,他就好玩。
“我送给特种大队最优秀的狙击手。这次战役,我会观察的,看看你手下四名狙击手哪个最好,我就送给谁。这就是老一辈狙击手对新人狙击手的礼物。你也别生气,你大队长了,你出几次任务啊。好马配好鞍,一流狙击手就该有一流狙击枪。”
潘雷根啊。
“我当时就该去干狙击手。”
后悔呀,这种美人,旁落他家了。
“算了,不管如何,这枪还是落到我的特种大队,也算是你的贡献了。我说,你打报告,我们不要99半自动狙击步,都换成这种最好的狙击枪就行了。”
自我安慰吧,拉了一下陈泽,两个人同时测着耳朵去听,有汽车的声音。
那个离开的人,似乎回来了。
潘雷草丛,陈泽端起他的老伙伴,躲在树后瞒准,狙击手是战场的幽灵,他们悄无声息,但是杀伤性最强,不会知道他的子弹从哪个方向打过来,他的子弹一旦射出,那就是要人的命。
陈泽是最好的狙击手,他的枪法是驻地的第一。
车速很快,远远地就能听见车速已经超过一百了。
这就考验狙击手的枪法。看看他的计算时间差,看他能不能一枪正中目标。
一秒不到的时间,看见车子转弯看见车头,陈泽扣动板机。
一千三百米,有效射程之内,加上风速,湿度。子弹运行速度。
就看见汽车猛地一打方向盘,第二枪又到了,子弹穿透玻璃,正中目标,开车那个人的心脏偏离三厘米的地方,鲜血随着子弹的穿透,马上流出来。汽车撞倒路边的石头,停下。
潘雷一个箭步就从草丛里冲出来,陈泽端着枪也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