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诡刑笔记 古道 4599 字 9个月前

我回过神,看着站在我面前的严理绘,笑了笑说道:“过了这段时间,把这个案子告一段落之后我就请你们两个吃饭,只要你俩不嫌我这个灯泡的瓦数比较大就好。”

罗素瞪了我一眼,而严理绘则是脸色绯红,看来我猜的没有错,这两个人肯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都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这俩人隐藏的倒是真的很好,甚至骗过了很多人的眼睛,也不知道被外面的人知道之后,罗素这小子会不会被一众壮男追杀。

当然想想这些没用的也只是想要缓解一下我心的紧张的情绪,现在是最需要我冷静的时候,必要的舒缓情绪还是十分有用的。

第一百三十章 韵事

“我先走了,我得先查清楚这两个人具体的身份和现在都在做些什么,也许这样就能找到凶手了。”

我这样说着,对罗素和严理绘两个人招了招手,随后走出了法医解剖室的门,经过阴冷潮湿的走廊,顺着楼梯,我来到了一楼,在走廊刚好碰倒向我迎面走来的李斌。

此时李斌正拿着一个大大的黑色塑料袋向着地下一层的方向走了过去,我当然知道那个袋子里面的是什么东西,里面是今天在化粪池和那家狗肉馆发现的那些碎肉块,这些都要送到法医解剖室去做检测。

我拦住了李斌的去路,将手的两章a4纸交给了他,看着李斌略显震惊的眼神,我说道:“我给你四个小时的时间,我要在下午下班之前,在我的办公桌上看到这两个人最详细的资料,你能办到吗?”

李斌对我重重的点了点头:“放心吧,你绝对能看到,就算是这两个人穿的内裤是什么颜色的我也能设法知道。”

“草!”我在李斌的胸口锤了一下:“别特么废话了,现在就去办吧。”

“好嘞!”李斌高兴的答应了一声,虽然现在这个案子从案发到现在最多也只是过去了不到两天,四十八个小时的时间,但是这个案子给我们的压力却是极大的,稍微有一点线索都代表着离破案就更近一分,怎么能让李斌没有干劲呢。

我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因为这起案子恶劣的杀人手法,我们刑侦一队全部的成员都投入到了对于这个案子的侦破,纤维一队唯一能够称得上的是闲人的恐怕也就只剩下我这个被称之队长的人了。

我的人现在都在外面拼命的来回跑,但是我却在家悠闲自得的喝着咖啡,这要是被陈局看到又要说我官僚主义作风了,可是事实真的不是像表面这样的,我也有着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那就是模拟画像。

模拟画像是我们经常用的一种刑侦技术手段,虽然模拟画像的最低要求是在有直接的目击证人看到过凶手的面目,然后依靠回忆来由专业的画像师对其进行模拟画像,只要相似程度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那么就能够当作关键性的证物来使用,当作犯罪嫌疑人本人的照片来进行全国海捕通缉,可见模拟画像的重要性。

我以前说过,我曾经的业余爱好之一就是专业的那种西洋画的创作,而在画画之前有一种基本的技能是每一名画师都应该掌握的,那就是素描,模拟画像其实就是一副素描画,但是这种素描画需要极高的准确度,稍稍有一点不顺的地方,都会对整幅画带来意想不到的扭曲,大大的降低准确性。

好在我曾经也专门的留意过关于模拟画像的课程,还曾经认真的上过很长时间的模拟画像课,在这方面我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信心的。

在我的办公桌上面散落着不少的件,两个空空的档案袋被窝仍在地上,现在是下午三点,李斌只用了两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就把全部详细的资料交给了我,可见李斌有着很强的行动能力,就像李斌所说的那样,他交给我的资料非常的详细,甚至连谭秋这个女人的内裤底色是什么颜色的他也真的查到了。

研读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果然和我猜想的没有错,这两个人其实都不算是什么良家子,多多少少都曾经犯过一些事,这个王利民之上到了小学五年级就辍学了,在家呆了好几年之后,就跟着同乡的一个哥哥来到了我们青海市打工,在打工的过程逐渐的认识了很多的狐朋狗友,经常的大家惹是生非,甚至是沿街收取所谓的保护费。

其实就是欺诈商家来换取自己的经济利益,原本以为这只不过是一个街头混混,但是往下看了一段之后我吃了一惊。

王利民曾经在酒醉之下打死过人,而他打死的那个人正是本地当时比较有名的一个黑恶势力团伙的老大,在打死这个人之后王利民就畏罪潜逃了,最后再老家将其抓获归案,被青海市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但是这个人在半年前从监狱越狱成功,并且到案发前警方也没能将其抓获归案,没想到如今却死在了这里。

心多少有些唏嘘不已,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能够找到并且杀死了王利民这样的人,虽然说王利民在没有服刑之前,只是街上的小混混靠收取一些保护费度日,但是打架上绝对算得上是一把好手。

就算是在监狱,依靠一身好身手和强壮的申办,那也是绝对的牢头的存在,看着照片膀大腰圆满脸横肉的往里面,我想就算是我想要擒住这个王八蛋估计也要费上一番手脚。

至于另外一名受害者谭秋,这个人相对于王利民,那背景就要复杂了很多,看到这个女人的资料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这个人绝对的不简单。

和我原本的猜想有些出入的是,原本我认为这个长的很美的大美女会是一个高薪白领或者是一个金领,但是没想到的是,李斌给我的资料这个女人从事的却是一个很偏门的职业,说的雅一点叫做娼,说的难听一点是万人骑,古代叫风尘女子,现代叫做女公关,不过不管怎么说至少谭秋就是这样一个靠着肉体吃饭的女人,而且在这一行上还做的非常的成功。

虽然相比于前两年遇害的那个北京天上人间的花魁要逊色了一些,但是谭秋这个女人曾经也有富豪狂掷两百万人民币来买谭秋这个女人的春宵一夜。

这个女人在很长时间以前就已经被公安机关给盯上了,盯上她的原因倒不是因为这个女人最皮肉生意触犯了这个国家的那些个法律,而是因为这个女人跟一些不应该存在的人都有着很深的关系。

比如前两年联欢恶性杀人案的黑帮老大,刘华强,谭秋曾经就罪过这个人的情妇,甚至还为其流产过,这个十七岁肚子从农村大山走出来的女人,依靠女人最珍贵的本钱在这个城市的钢铁丛林创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可是现在却在眨眼之间变成了化粪池麻将大小的一块块碎肉。

第一百三十一章 另有目的

比之王利民探求这个女人更要深沉的多,至少行我现在所掌握的资料上来看,王利民和谭秋这两个人完全没有任何的交集,至少在死亡之前是没有的。

可是现在的情况却是这两个原本没有任何交集的人却死在了一起,这不禁就让人联想,这两个人会不会存在一些隐匿的关系呢?没有暴露在阳光之下的关系,首先我就排除了这两个人是情人的关系,其最重要的一点理由就是这两个人之间身份地位的差距实在是太大,虽然一个是娼妓一个是杀人犯,但是明显的谭秋要比王利民强得多,所以不太可能是情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