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秀没出去,午的时候,拿出自己的七成新的小镜子,跟一位同学换了五毛钱,拿去买了馒头吃。
这小镜子是以前三嫂给她的。
自从这次的事后,林秀秀看到这小镜子就烦,正好现在换掉。
小朝阳是前三嫂的儿子,三嫂性子沉闷,不太讨人喜欢,生的儿子怎么会跟三嫂完全不一样,这么调皮呢?
对了,这孩子的性子也不像三哥。
林秀秀始终觉得这孩子不是林家的。
林秀秀又在学校硬熬了几天,又到周末了。
这次她没有回家去。
林美美的爹娘跟疯狗似的,不依不饶,还跑到学校来了,要不是学校的老师跟门卫劝着,只怕就闯进来了。
林秀秀哪还敢回丰收大队去。
还是再等等吧。
她这几天找了法律的书看了一点,人贩子拐卖未遂,林美美‘写了信’,换了钱,在其只是个小角色,而且,这孩子不是没被拐走吗?
要是当事人不追究,私下达成合解,林美美说不定还能放出来。
本来,要是林美美的爹娘要是态度好一点,林秀秀肯定会帮他们去跟三哥好好说,让三哥主动把案子撤销的。
小朝阳可是三哥的儿子,三哥都不追究了,那警察总不能揪着不放吧。
可惜啊,林美美的爹娘态度太气人了。
林秀秀可不愿意帮他们。
周六。
林秀秀背着小挎包,自个出门了。
学校的同学大部分周末都回家了,不管是住县里的,还是住大队的,都爱回家。像林秀秀这样住着不回去的,也就那么几十个人。
林秀秀先去了一趟书店,买了本书,把钱破开,手里有了零钱后,把五块二块的这样大一点的夹在书里,然后放到挎包里。
剩下的一些,放到口袋里,等会要用的。
她还要再买一个小镜子。
买镜子本来应该去供销社的,学校附近不久处就有一个,可林秀秀没去这近的地方。上次这个供销社的营业员态度太恶劣了,林秀秀不愿意去受这个气。
她走了很远的路,去了县里另一个供销社,比这个可大多了。
听说那边还有一个粮店呢,特别大。
林秀秀往那边走的时候,朝粮店里看了几眼,她最近吃的都是大馒头,想吃米饭了。
买米的人排成了长队。
她刚扭过头,就看到两个人带着陈玉往粮店里走去,林秀秀的眼睛突然睁大了。
陈玉怎么会在这?
就听陈玉身边的两人正在跟陈玉说道:“这里就是粮店,你看看,这里条件还不错。粮店是商业局下头的,商业局有卫生所,以后生了小病可以免费去看的,每年发两套衣服,肥皂毛巾什么的都发,还有员工宿舍呢,两人一间。”
说话是个圆脸的女人,约摸四十多岁的模样,和和气气的,跟陈玉说话的时候,脸上都带着笑意。
林秀秀走了过去,直接喊了,“六嫂。”
陈玉回头,看到林秀秀,愣了一下,“你怎么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