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光天化日你要把我们小白白带到哪去啊,你再不放下我可是要报警的啦!”
庄晗晗虽胆怯,却急急的追了出去,勇敢的挡在了陈思源面前,那担心的意味绝对是真实的。
陈思源脸色当即温和了不少,语气随意,“你没听到她叫我家长吗?”
庄晗晗人乖嘴甜,抿着嘴一笑,将陈思源上下打量了一番,“哎呦,我想起来了,你是那天古玩拍卖会姐姐身边的……姐夫好!”
“我是馥芮白的哥哥。”陈思源还是那副风轻云淡的笑容,“我先带她回家了,你回去也注意安全。”
“谢谢姐夫,啊,谢谢,姐夫哥……”
琢磨着陈思源的关心话语,庄晗晗又调皮了,“哎呀吗呀,这关系咋有点乱套,哥,你尊姓大名啊?”
都说人喝多了会让人变得大胆而狂妄,那时我大概是真的非常想帮庄晗晗度过难关,竟然毫无思考的说着醉话,在陈思源肩膀上懒散的抬了下眼皮,“哥,吃人嘴短,你去帮我好姐妹录一期节目。”
又用迷离的眼神看向庄晗晗,“晗晗,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这点小忙,我帮了!”
第六章 行走在时间中的人
第一次体会到了宿醉的滋味,我捂着隐隐作痛的胃,从一张轻薄的蚕丝被里爬出来,隐约看见卧室的门被轻轻叩上,再扒开眼睛已经近午时。
说来奇怪,这是我第一次没有梦,一觉天亮,靠在床喙边,脑子自然还有些不清不楚,忘记了昨天见到陈思源后如何回到家中,当然对庄晗晗大义凛然的承诺对白全然的抛在脑后。
床头柜上放着一杯牛奶和一块姜糖,我烦闷的掀起被子遮住了脸。
我不知道这杯温热的牛奶的来历,又是谁刚刚轻轻叩上的房门,事实上我很想知道一些答案,哪怕只是这样微小的事情的答案。
在我十六岁前,每天我的床边都有着这样一杯热牛奶,我一直侥幸的以为,她还是有一点点喜欢我的,若不是一天清晨我看见陈思源让保姆准备热牛奶,若不是那一年我知道了馥汀兰的秘密,若不是我一直固执的以为,我就是那个不该出生的累赘,大概就会一直那样安稳的幸福下去吧。那时候我不是已经西斯底里的制止了这无聊的行为吗?而从那天开始,我就再没见过床边的牛奶,一直以为今后也不会再见了。
我偷偷在被子里抹了一把泪,是啊,我又在期待着什么,一杯牛奶能说明什么,自取其辱罢了。在外界从没敢公然承认我是她的女儿,在我心里从未提过,也不敢提及这层关系,我只能任岁月奔逐,那从不经停的时光,心尖空空的感觉让我变得异常敏感且悲观,当然,我还要保持一份矜持得体的笑,去应付自如今天的家庭用餐,不过是一顿饭而已。
拍卖会后馥汀兰消失了几天,可我知道她今天依旧会准时的出现在家中,因为她虽然神秘,却从来都是个准时的人。
说起我从不会担心她会出什么事,大概是来源一个过去的往事。
听陈思源的母亲吴妈妈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小时候我不并不知道那就是馥汀兰的事,只当是市井逸事,听得害怕又新奇。
【注:铃铛是馥汀兰的侍女,也是一直跟随至今的家族系管家的起源,铃铛的孙媳妇是陈思源的母亲吴倩玲。】
大概是吴妈妈希望我能慢慢适应有这样一位母亲吧,所以在很小的时候她就与我讲了一些馥汀兰的故事。故事的起源还是馥家遭遇变故开始的:
百年前,馥家遭遇变故后,东西被抢的七零八散,馥汀兰每日以泪洗面,想要守护馥家老宅,等待家人重新回到自己身边。只有铃铛知道,馥汀兰执意留在馥家老宅,不仅仅是因为想要等待家人,亦是对未婚夫夫婿沈安之抱着希望。
馥汀兰无数次幻想着沈安之能突然登门,就像当初的模样,一缕阳光照在他的发丝上,就在馥家大门口对她一人微笑着。每每想起这段,都能勾起她的旧情,眼神中从期待后透出格外的悲伤,每一次期待到失望都失去一次对情人的迷恋,可是回忆总是夸大了昔日的爱情,那不离不弃的誓言,大概早被抛到脑后了吧。馥汀兰对于沈安之来说无非是个家破人亡,被街坊四邻恐惧的吃了家人的怪物,可谁想,馥汀兰真的就成了一个不老不死的怪物,她彻底被世界抛弃了。
自从馥汀兰被沈家拒之门外,沈安之也如人间蒸发般,再未出现,哪怕是在京海城的一次偶遇也不曾有过。
馥汀兰无数次夜里对着深黑的夜呐喊,自己做错了什么,让她一夜间失去了所有,她失去了家人,失去了爱人,甚至走到熟悉之处,都会被众人嫌弃,跟随她的只有流言和诅咒。每一次人们将她推向更深的深渊,那一夜的噩梦都会再次向她狠狠袭来,她一个人躲在角落里恐惧得浑身发抖。
她忧郁成疾,不再衣着端庄,不再满眼风光,像一个丢了魂的精神失常的患者一样,整日在京海城的街道游逛。铃铛含着泪跟随在她身后,求助过去受过馥老爷恩惠的人能够帮帮小姐,却不想人心往往是最难测的,就如现在很多人流行说的一句话,“人们都喜欢锦上添花,不喜欢雪中送炭”,甚至上演墙倒众人推的角色是那个曾经自己帮助过的人,馥家除了密室里的东西,都被这些最熟悉的陌生人洗劫一空,慌乱之下,直至危险将至,她们都不曾注意到。
事实上,那危险一直都在,阴谋就像一双眼睛一直死死的盯在馥汀兰的背后。而后的许多日子,馥汀兰都是在被追杀和逃亡的路上。
一日,铃铛正在药铺给馥汀兰抓药,听见当街一声响亮的枪响,当她跑出药铺时,看到馥汀兰的胸口中枪倒在血泊中,任她哀嚎也唤不回小姐的一衍生息。
铃铛为馥汀兰办了丧事,花了三倍的银子才找到男工愿意帮馥汀兰下葬。她哭成个泪人,手里捏着将一弯泥土久久不愿意放在棺木上。
“小姐,当初是馥老爷把我从街上捡回来的,我生是馥家的人,死是馥家的鬼,没有你们,铃儿也不知道能去哪里,让我随你一起去吧!”
铃铛当年是被馥家老爷在大街上收留的孤儿,没有家人,从小跟在馥汀兰的身边,情同姐妹。正当铃铛要一头撞死在棺木上,馥汀兰突然从棺材中坐起身,黑暗里,她手心里突然透着古钱币形态的血色光芒,甚是恐怖,吓得男工们扔下铁锹四处散逃。当那光芒散去,那明明是铃铛亲手清理枪伤的胸口竟然毫发无伤,铃铛被吓得晕死过去。
从那一刻馥汀兰真正的苏醒了,她知道了自己不死之身的秘密,这一切与刮伤她的铜钱有关,包括家人的失踪和自己被追杀,一切的起源都是它。当一个人跌入绝境,却心中有所念,当这个“念”化作执念,便会变成另外的样子。从那以后馥汀兰被找寻家人和真相的执念掐住了脖子,从极度深悲中被唤醒,这个遭母复仇的默勒阿革洛斯竟然复活了。她恢复了优雅的外表,看上去还是过去那个大家小姐,铃铛醒后惊喜交加,听了馥汀兰的遭遇,与馥汀兰抱头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