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江星愿点头了。
以前来家里做客的同事不少,其中一位特别显眼,肤色偏棕,在灯光下,就像一颗圆滚滚的卤蛋,记忆深刻。
“前年他去s市创业,到处找人借钱,就我借给了他,今年公司办得不错,缺可靠又技术过硬的it工程师,想找我过去帮忙,待遇薪酬自然比现在好很多,而且我这工作,在小城市没赚头,年轻时该出去闯的,但带着妻小去闯,太不负责任了……现在你长大了,又有机会……”
这种有熟人带路的机会,还在四十多的年纪,一辈子可能就只会碰上一次了。
江星愿愣了片刻,体贴地接着他的话说下去:“爸,你也想去s市吗?”
“看你意思……”
“我明年就成年了,你不用顾忌我,”江星愿重新握住滑鼠:“你要让我留在f市吗?”
要抛下她一个人吗?
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她面上不显,心里却一下子呼啸进入应激反应——用常理想想,这个语境下,都不可能是要将她留下。
“不不不当然不,要去的话,肯定是带着你去啊,”江识文摆手:“我也跟方叔说过,高二不好换地方找学校了,他说只要我肯去就有办法,就看你意思。爸也不是逼你,问问你意见,事情还没定呢。”
“我在学校里没有朋友,换一所也是一样,影响不大,爸你想去就去吧,”
察觉到爸爸话里的渴望,江星愿心软下来,何况她也没有要留下来的理由,在哪都一样。
跟女儿提起之前,江识文问过身边很多人的意见,都不赞同他去s市。
四十多岁往一线大城市闯,其疯狂程度不亚于‘临老入花丛’,一句句的反对,将他回春的叛逆激了出来,听不进去。
不过,闺女的意见,还是要听的。
如果她不让他去,他就不去了。
没想到,女儿二话不说就痛快点头。
“不过,”
江星愿眼睛闪了闪,一字一句的掷地有声:“我们一起,你要带着我。”接着,许是觉得不够坚定,她伸手拉住了他的袖口,增加说服力,大有他不同意,她就不撒手的意思。
活了四十一个年头的江识文,头一次觉得自己心脏不好使了。
随着这次深夜会谈,父女关系稍为回暖,直至离开f市的前夕,她都没等来乔远的消息。
江星愿决定不等了。
她将‘原心’这个号放到一边去,用起了爸爸送给她的帐号——这个豪华的全皮肤号落到她手上,只有在爸爸观战的时候,才有机会亮出英雄皮肤。换城市,换学校,在熟人的帮助下,一切有条不紊地进行,对她来说,也只是从一个班的角落,换到另一个班的角落,惟一改变,就是这次坐在窗边,太阳倾泻进来,照在课本上有些反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