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当时是这样和吕梁说的,“这个房子卖了,你再添点给你哥把咱们楼下那个房子给买了,你哥搬出去之后,家里的房子不就是你的了吗?”

吕梁有过那么一丝丝心动。

但是想到就算吕杉搬出去了,他还是得和父母住一起,以父母那偏心的劲儿,吃饭啥的肯定又是会加上吕杉一家人回来吃。

别的不说,闹哄哄的就惹人讨厌。

加上现在这个房子是他小时候和爷爷奶奶住的时候的房子,他对这儿是很有感情的。他不介意爷爷包括好几年前就走了的奶奶都是在这儿去世的,就觉得这儿离学校近,午还能回来睡一觉,独门独户的住的也舒心。

加上张月灵也赞同他的想法,于是吕梁很混不吝地去和吕父吕母谈,这房子他买了!

不过他可没有三万块钱,他当时是这样说的:“爸妈你们就我和哥两个孩子,以后再多东西也是我们两个分,我不要你们现在这个房子,我就要爷爷留下的那个房子。

那房子又破又小,相信你们也看不上,别人愿意当冤大头出三万块钱来买,但我是没有那么多钱的。咱们现在就分个家吧。我之前上交的工资津贴我也不舔着脸要,就当是我孝敬你们的,印刷厂那套房子我也不敢肖想,那是爸妈你们的,但是这个房子,我至少能有个一半的份。

这样吧,就当这个房子值三万块钱好了,一半算我的,剩下的一半我出一万五买了。不过你们也知道,我才出来工作不到三年,间又结了婚花了不少钱,一万五我是拿不出来的,我只能先给五千,剩下的一万,我把工资条交给妈,领到这一万块钱齐活了,这事就算完。”

分期付款呀,真有想法。

第四章

吕梁一张嘴叭叭叭叭,把话都给说了。经过结婚那一次,全家人算是领会到吕梁横起来不做人的狗脾气了。

再加上他说的条件其实也不是不能接受,吕父吕母还有吕家大哥大嫂勉勉强强接受了这样的分家。

但因为这个事情,本来就不喜欢张月灵的吕母郑桂英记恨上了张月灵。讨厌一个人,会有一千种甚至更多讨厌她的理由。

她偏执地认为这些大逆不道的主意都是张月灵给吕梁出的,张月灵就是个搅家精,不是个好东西。反正她就是讨厌这个儿媳妇,谁都不要劝她。

婆媳问题这种千年难解的迷题注定没有答案。张月灵也不是特别钻牛角尖的人,婆婆不喜欢又怎么样?吕梁喜欢她,就足够了。

总之过程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张月灵和吕梁从印刷厂的楼房里面搬出来,住到了西葫芦路27号,这个破旧的小房子里面。

为了这个房子,他们两个的积蓄几乎被掏空了。特别是张月灵,她读的是盛市师范专,18岁出来工作,现在21岁,工作了3年的时间。

刚刚出来工作的时候拿到手第一个月的工资是178块9角8分,后来工资一点一点往上涨,但依旧不高。

在结婚之前,她的工资一半交给父母,一半自己攒着当嫁妆,当她结婚的时候父母把吕梁给的1000块钱原封不动地给她,还添了1000块钱让她压箱底,加上这半年多吕梁的工资和她的工资,还有吕梁是不是拿回来的不知道做什么生意赚的钱,他们总共凑了5000块钱过去。

把这5000块钱给了吕父吕母,两个小年轻真的是口袋空空的。

因为吕梁想出来“分期付款”的主意,他那一份工资算是没了,一切家里的开销,都得靠张月灵的工资和吕梁做生意赚的钱。

吕梁的那个生意,的确是暴利,但是需要压本,还有很高的风险。

一旦被查到,整一次的生意就泡汤,还可能亏上一点,所以他们在搬到小房子之后,一直过着省吃俭用的生活。

唯一花过的一次“大钱”,就是张月灵替吕梁买的那件骚气夹克衫了。

而冰箱,洗衣机这样的东西,是想买买不起的呀。

吕梁打定主意,退出这个生意,然后把本钱拿回来,第一件事情就是买冰箱,买洗衣机!

“那要不,我炸掉丸子,给邻居分一分?”睦邻友好还是很重要滴。

张月灵也不是什么抠门的人,东西吃不完也是浪费,送给邻居这个做法没有问题。

只是,她想到另外一个问题,犹豫了一下,她咬了咬嘴唇,然后松开,q弹的嘴唇和纠结的小表情让吕梁看了想吻她。不过这是在门口,于是吕梁忍住了这该死的冲动。

“要不要送点去给爸妈呀?”虽然吕母郑桂英不喜欢自己,但张月灵是个孝顺的人,虽然说过怄气不去吕家拜年的话,不过看到有好东西,还是会想送一份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