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衣服很白,人的皮肤也很白,远远看去,在天幕的映衬下,竟然不似凡人。

微风吹过,扬起雪白的衣角,若不是凡人,还会是什么?

是仙人,是天上的仙人。

没有哪一刻,能让叶城主比现在更像一把剑,剑化作的仙。

他的衣服时白的,白得炫目,好像雪白的刃。

他的脸也是白的,带有海外精铁特有的冷与硬,远看,似乎还有金属的光泽。

叶孤城:呵。

你脸青白也会有金属光泽啊!

朗月跟在叶孤城身后,她也是一袭白衣,但更像鬼,更像幽灵,半夜,荒野中出现一个一身白衣的美人,很少有人会将其想成是普通的路过人,无论在什么时代,志怪都是生活中的调剂品。

若有不识二人面貌的平民看见,恍惚间定然是以为有仙人路过。

只有他们两人在荒野上穿梭,独孤一鹤还被关在笼子里,能让霍休感到自信的海外玄铁自然不是什么简简单单就能弄破的玩意儿,叶孤城的剑是比其更坚硬不错,但以名剑为斧砍断牢笼,就算是独孤一鹤被救出来也少不得要骂上一句暴殄天物。

更何况叶孤城与他非亲非故,能够救他一命已是大恩,怎能奢求更多?

朗月留下了信号,让白云城的人来解决,只要她想,便能找出十种八种方法联系人。

就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他们不能解决的。

江湖道义,送佛送到西,无论是叶孤城还是朗月心里都如同明镜似的,知道要和谁打好关系,要离谁远一点,眼下既然他们已经救了独孤一鹤一命,便不介意让他欠下更多的人情。

苏少英虽然心痒痒想跟着叶城主,但他似乎没有什么理由,而且不管怎么说,独孤一鹤都是养他的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读了一肚子的圣贤书,如果连这点道理都不懂,简直枉为人。

于公于私他都应该陪着独孤一鹤到那破牢笼被打开,就算再怎么心痒痒想要和叶城主一起走,也不能付诸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