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达明不愿再在这个话题上多纠缠,转身进了前堂。他堂叔家的孩子近些天借宿在公馆内,正捧着碗眼巴巴地盯着菜,见他们进屋,眼前一亮:“还以为你们今天都在屋里头吃呢。”
孟泽给季达明拿了双筷子,脸上挂着温和的笑意:“以后吃饭不用等我们,你吃完饭还要温书呢。”
提起书,季达明脑海里盘旋起方才书上的批注,明明字字都认识,可是拼凑在一起,句句都变成了伊默的名字。
伊默离世已有两年多了。
季达明至今还不大相信,自己捡回家的“小馋猫”比自己先一步去了阴曹地府。或许伊默还在奈何桥前等他,又或许早已投胎去了好人家。
今日孟泽做了一桌好菜,有酒有肉,他叔叔家的孩子吃得满嘴油光,季达明捏着筷子随便夹了根菜叶,塞进嘴里却连酸甜苦辣都分辨不出。
孟泽虽与侄子说话,眼睛倒时时刻刻盯在他身上:“再吃些吧。”
“饱了。”季达明搁下碗筷,起身欲走。
孟泽难得追上来拦他:“达明,今晚陪陪我。”
季达明掀开门帘的手微顿:“改日吧,这些天商会的事情多。”
他叔叔家的孩子识趣地收拾了桌上的残羹冷炙,猫着腰溜去了卧房。
“达明,今天是我的生日。”孟泽拽住了他的衣袖,见季达明犹豫,语气里立刻弥漫起希冀,“我下了面,你吃一碗好不好?”
季达明捏着门帘的手渐渐握紧,伊默的脸在眼前忽远忽近。
孟泽见季达明不动,以为他心软了,立刻欢欢喜喜地去盛面,然而当孟泽端着面回来时,随风飘动的门帘前早已空无一人。
是夜,季达明将以前伊默寄与自己的家书一封接着一封拆开细读,如豆的灯火飘忽不定,伊默的音容跃然纸上,季达明眼眶湿了又湿,将那些看了千百遍的信抹平亲吻,再逐一折好封存。
孟泽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