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反逃婚指南 混元三喜 1652 字 8个月前

原主提供给林野关于马洛·格林的记忆算得上浓墨重彩,只是他占据这具身体之后,没再刻意想起过,便渐渐模糊起来,原主倒追马洛的事迹也算得上长情的典范了。

他们初级教育在同一所学校,原主算是马洛的学弟,因为小时候长得漂亮,性格又内向,加之特殊的家庭背景,原主没被同学欺负和嘲笑,最多的说辞便是他不男不女的,像个小姑娘。

想到这一点林野便忍不住生出些共鸣来,他与原主的脸相似度很高,小时候因为肤白大眼,且当时还在世的父母不知干什么潮流给他留过一阵子类似妹妹头的短发,也被小伙伴嘲笑欺负过。

不过林野的处理方法和原主天差地别,林野打得高年级的哥哥见了他都要绕着走,简直是名副其实的小霸王,而原主则选择了忍气吞声,霸陵便愈演愈烈,而马洛自从做了一次救美的英雄,原主便跟屁虫似的一直跟到马洛毕业。

两人闹掰是从原主十六岁表白的那一年算起,马洛虽然默许了他跟着自己做小弟,少挨些欺负,却无法容忍自己看不上的懦弱男生竟对自己抱有那样的感情。

之后的四五年时间,原主渐渐学会了隐忍,却始终没忘记心里唯一暗恋过的马洛。

林野觉得十分头疼,他不大想跟原主的过去扯上什么关系,尤其是这种纠缠了多年的“前任”,一个不小心,漏了馅儿麻烦是小,跟“前任”的剪不断理还乱才是最可怕的。

可马洛望着林野退场的身影,却迟迟没有动弹,刚刚林野那句公式化的“承让”和客气而疏离的笑容,是马洛从来没有见过的,林野跟屁虫一样贯穿了他整个少年时代,似乎总是低着头,明明一个男孩子,却羞怯而胆小,连说话都是小心翼翼地蚊子哼哼,几乎包揽了所有他看不起的特质。

可刚刚的林野,战斗时的杀伐决断,跟对手坦言“虽败犹荣”时的潇洒大气,直他转身离开前,马洛才注意到林野过分精致的脸庞竟可以散发出这样的男子气概,这样光彩照人。

林野回到休息室,甚至没有跟别人一样去换套衣服——他根本没有出汗——便向大门走去,临走前不忘跟工作人员确认,自己是不是可以走了,还需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刚好便是出场前没好气催促林野的那一个,那工作人员想起来自己差一点惹到个战斗力这么强悍的人,吓得脸色都有些发白,热情得简直过了头,不但亲力亲为地替林野办好了所有手续,还执送他到出口。

出口处一个满脸雀斑的年轻人,似乎等了很久,见到林野,便兴奋地冲了过来,甚至被表忠心的工作人员拦了一下,林野阻止了工作人员,对雀斑和气地笑了笑:“现在我的赔率是多少了?”

雀斑舔了舔因兴奋而干燥的嘴唇,还是有些激动:“你是、你就是林野!”林野依旧是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心情却明显很好,初赛结束,意味着他有三个月的时间可以休息,而且赢得了一笔不小的“奖金”。

雀斑提出了请林野签个名的要求之后,情绪又低落了下去,愁眉苦脸地叹了口气:“早知道你这么厉害,应该早点买你出线的。现在已经来不及了,你的赔率变成了1比1.1,还不够付手续费的。”

想到这个,林野又愉悦地露出个微笑,神清气爽地走出大门,却见大门外站着个熟悉的身影。

顾丞炎见到林野前呼后拥地走出来,十分有范儿,忍不住手痒痒,又想摸一把林野的头顶,可碍于这么多人在场,如果给沙鼠撸毛一样地撸一把林野,难保他不会恼羞成怒跟自己打一架。

林野没想到顾丞炎居然没走,心情明显更好了,虽然控制住了嘴角,可眼角眉梢都带着生动的笑意:“等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