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那时候的金丝雀没有陆叔叔,他也不喜欢陆郁。
裴向雀想了很长时间,深思熟虑之后,才和身旁的陆叔叔解释。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他的喉结上下移动,一字一句地说:“陆叔叔知道的,我从,很小的时候,就不会讲话了。有,有很长很长,时间都没有和人,聊过天。幸好,在这之前,学过一点字。就想,如果,没有人,人和我说话,那我就,自己和自己说好了。这样,也不会太无聊。”
大裴和小雀,就是他在日记上扮演的两个对象,两个都是从裴向雀的性格中剥离出的一部分。
裴向雀不会再为了年幼时的事情而难过,他现在过得这样好,从前的难过也只觉得是苦难的磨砺,而不再是痛苦。
陆郁眉眼低垂,深沉而疼惜地看着裴向雀。
裴向雀却不想陆叔叔为自己难过,“可是,可是,遇上陆叔叔,陆叔叔之后就不一样了啊!”
他歪着脑袋,掰着手指头,细细地数着陆叔叔有多好,“陆叔叔,带我去,看病,陪我说话,聊天,做饭也,特别,特别好吃。还有,还有,那么好!”
他讲的断断续续,只恨自己说不出陆叔叔万分之一的好。
裴向雀眨了眨眼,睫毛轻颤,纤长浓密,像是夏日蝴蝶的翅膀,还闪着明亮的光泽,“最好的事,是,是,陆叔叔,成了我的,男朋友。”
裴向雀于这世上的友情,亲情,还有爱情,都维系在陆郁的身上。
陆郁把裴向雀摁在自己的怀里,点了点头,“嗯,我知道。对我来说,也是如此。”
两个人团在一起,腻腻歪歪了一阵,陆郁忍不住又拿日记本上的事逗裴向雀,主要是提起了不愉快的往事,陆郁不愿看他沉溺进去。
陆郁翻开他们才见面的那几天,指着小雀的话,“你看,我家小雀怎么说的,那时候让你叫我陆哥,你不听话,在日记本里偷偷叫我陆叔叔,是不是想着肯定不会被发现?小坏雀。”
裴向雀被捉到了马脚,就装聋作哑,当做听不明白。
陆郁也不强迫他,又笑着划下一句又一句话,“是不是早就喜欢我了?这里说陆叔叔长得特别好看,这里有讲陆叔叔特别好,什么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