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已经高度腐败,肌肉组织都七零八落了,法医只检测到颅骨骨折,手指骨折,后脑有被砸的痕迹。全市走失失踪女性都做了对比,都不是。
没有人来认领,也不知道谁杀的。
死亡三个多月了,没有人看到过,现场更是早就被破坏,凶手无处可寻。
于梦笙两三天内看见洪十六三次,电梯里,停车场。
洪十六无视他,穿着得体的衣服,气宇轩昂的从他面前走过。
于梦笙趁着洪十六岳涯不在也去十二楼看过,低调奢华的装修,就连地板都是进口的。房子要比他的房子大,装修比他还豪华,咬咬牙,洪十六真的是咸鱼翻身越来越好啊。
还有那车,于梦笙在一次火大,洪十六,一个切菜炒菜的厨子,他现在竟然也开着和自己一个系列的同款同颜色的车!甚至于就连车牌都差不多,前几位数都一样,就最后一位数不同,他的是8,洪十六的是3。
不是他低三下四借钱的时候了?不是他一脸为难想早点开工资的时候了?不是他骑自行车上下班的时候了?
洪十六怎么可以比他过得好?在他焦头烂额每天应付原邦催债的事情,应付未婚妻一再加条件要彩礼的事情,洪十六怎么能过得比他好?
嫉妒,恨,仇视,每一种感觉都让于梦笙心里翻腾,情绪涌动,砸了手里的酒瓶。
以前的小瘪三浑身葱花味被压制着抬不起的洪十六,现在人模狗样的每天每天让人火大。
野草再一次茂盛生长,不除心里不痛快。
电视里又传来第三天的认尸通知。
于梦笙突然不生气了。
他不应该参与到这件事当中去,但是只要让洪十六吃苦受罪,这就值得做。
给洪十六一个痛击,让他不能再耀武扬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