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不行,他依然感觉不到他自己。过去人说,当爱侣成为了自身的一部分,分开就会像截肢那般地痛苦,而此刻凌思凡却觉得,他整个人都随之而去了。他并不是失去了某一个部位,而是丢了主体,剩下的全是破碎的和贫瘠的。
凌思凡回想着,刚刚得知即将逝去霄凡那时候的自己,似乎胃酸翻涌,可并没有感到整个人消融着。
凌思凡时常都觉得,自己的办公室像是一座小岛,海水正在涨潮,即将淹没这间小小的办公室,而他自己,也将随之沉入海底。
这种“也许死了会比现在要好”的感觉已经很久都没有过了。
……
——庄子非走后的第二星期,凌思凡收到了一个包裹。
他打开一看,发现是衣服。
全都是好品牌,价格一定不菲,随着衣服还附了一张小纸条:“之前买的,本来打算一件件送,现在看来没机会了,都寄给你。”自己认真而又飘逸,像那个人一样完美地结合了很矛盾的特质。
凌思凡把那张字条仔仔细细看了多遍,用指尖去摩挲,用嘴唇去碰触,可是无论如何都没办法感受到更多了。
“……”
不行……就和抱着兔子睡觉一样,根本无法医到病根。每天晚上,他都会抱着兔子的玩具睡觉,好像紧紧抱着,就能离那个人稍微近点一般。最近他也开始吃胡萝卜——往常他很讨厌的胡萝卜,竟然开始散发出了清香。
凌思凡伸手拿过被子喝了一口柠檬水,立刻就被酸得眼前模糊,连睫毛都沾了水珠。
他又想起,五分钟前,樊九如给他发的那条短消息。樊九如问,如有时间,是不是还要在一起吃个晚饭。她还说:“你真的是坚强、开朗,在那样的时候,竟然还能谈天说地,不让气氛变冷。”
坚强、开朗……凌思凡觉得很可笑,他何曾坚强过,又何曾开朗过?
可惜,除了那个人,没人看出来。
他的内心晦暗无比,而庄子非,却拿着一盏灯进来,照亮了他自己都没到过的角落。
凌思凡将头埋在自己臂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