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一说完,林邑来就和宋鳞比启程去接儿子了,独留爱莫特助一个人在酒店的沙发区的凌乱中整理资料。
‘唉打工人真是命苦,摊上这么个老板,嘴上说着让你找个地方去逛逛,实则是让你跟各部门好好联络协同,万恶的资本家。’
爱莫能助一个人一边收拾资料,一边神叨叨地念叨着,然后又抬起头来看向一起离开的那两个背影,郎才女貌才子佳人,令人艳羡,顿时又忘了自己刚才的抱怨。
二人很快来到停车场,宋鳞比拿出车钥匙正准备遥控找车。
说实话,能在停车场里迅速找到自己的停车位置的女人,估计只占女人这个群体的小部分。
“你开车来了吗?别找了,开我的车吧,我准备了点小礼物在车里,开我的车去更方便。”
“我昨晚开了我爸的车过来,今天得把车还回去。”
“那这样吧,你先把车开回去,接上屿森再坐我的车出去玩。”
“好吧。”
“那一会儿见。”
就这样,两辆车一前一后地出了地库,直奔目的地。两个人分别开了两台车回到了宋鳞比家的小古镇。
古镇的巷子里,宋屿森的地盘上,只见他又在巷子这头呼风唤雨了,周围也是乌央乌央的一大堆孩子。
就跟个孩子王一样,宋屿森穿着一双与他人无异的小拖鞋,上面还有奥特曼的人形牌。
深蓝色的小奥特曼拖鞋在小脚上特别显眼,而且一点都不影响他风驰电掣的奔跑速度。
打头阵的是一个戴着纸箱壳子自制盔甲的小娃娃,不光有模有样的身套盔甲,头上还带了个纸箱壳子自制的头盔,看起来像古希腊神话故事里的诸神。
唯一露在外面的只有那双小脚丫子,和那双帅气的小拖鞋。
但是光从那双小脚和脚上那双奥特曼拖鞋来看,实在是难以分辨出哪位是自己的儿子宋屿森。
只见这支队伍正哇啦哇啦地从巷子这头走到那头,大家都喊着口号,目光里只有队伍最前面的那个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