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文森赶忙陪了个笑脸:“老人家,不好意思,请问您就是亨利吗?”
老头子打了个哈欠:“是又如何?”
“我们想找一个叫威尔史密斯的人,你知道他住在哪里吗?”
听他提起这个名字,老头子的眼神忽然变得警惕起来:“你们是谁?”
“我们是他的朋友。”这时,张珏也从车上走了下来,递出一根烟,“杜邦介绍我们来的。”
“哼,原来是那个臭小子。”
听到杜邦的名字,老头子的表情才稍稍缓和,但仍有些不耐烦:“他就没给我带来过什么好消息!”
在老亨利的带领下,两人来到酒吧后面的小城里。
这里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似乎是一片法外之地。
那些蹲在街头的小混混看着张珏和史蒂文森,就像是看到了两只待宰的羔羊。
在老亨利的护送下,他们穿过了那片“危险区域”,来到了一溜民房前。
老亨利指着远处一个不起眼的房子:“史密斯之前就住在那里面,不过我听说,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回来了,你们去碰碰运气吧。”
……
史密斯房间的门是锁的,两人从窗缝向里面瞄了瞄,没人。
锁是那种老式的旧锁。
史蒂文森刚想上前开门,张珏却不知从哪掏出两根铁丝,三下五除二就将锁给捅开了。
甚至比史蒂文森这个特工还专业。
看着史蒂文森的表情,张珏摆摆手:“别担心,无论在哪个世界,警察都已经来找我备过案了。”
两人走进史密斯的房间,一股浓重的血腥味传来。
地上全是换下来的绷带,上面沾满了血迹。
好在他们没有看到史密斯的尸体。
张珏拿起一根绷带,检查上面的血迹,发现早已干透。
杜邦没有骗他,史密斯至少有一个星期没有回到这里。
屋里陈设十分简单,一张床,一个衣柜,还有一张桌子。
张珏环视四周,发现他的衣柜和床都有被翻动过的痕迹,甚至枕头都被剖开了,里面的填充物散落一地。
看来他们并不是第一波来找史密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