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他一步步向自己走来,自己却连手指都动弹不了。
其他的同伴还在哈哈大笑。
他却陷入了恐慌之中。
甚至连向同伴求救都做不到。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张珏就那样闲庭信步,一步步走到了那个劫匪的面前。
那劫匪非但没有开枪,反而保持姿势一动不动,似乎是吓住了。
这时,劫匪们终于意识到问题,所有人都将枪口对准张珏。
看着他们,张珏叹了口气。
“大美丽贱的治安真的很成问题啊。”
……
半个小时后,警察姗姗来迟。
当他们用暴力打开银行的卷帘门时,五名劫匪已经全部被制服,他们双手双脚被捆着,套着头套,被银行的工作人员押在大厅里。
警察们立刻接手。
看着这诡异的情况,为首的队长诧异道:“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这年头,工作已经这么好干了吗?
一个胆子大的银行工作人员回答道:“这些人来抢银行,一个年轻人将他们制服,并且打了报警电话。”
“一个人,将所有歹徒制服?”队长似乎有些难以置信。
另外一名工作人员也说道:“就是一个人,但是具体过程,我们没看清。”
队长环视四周:“他人呢?”
“就在那啊。”那名工作人员向大厅的角落里望去,但发现那个地方已经空空如也,“诶?刚才还在这里的,什么时候走了?”
……
此时此刻,张珏正哼着歌,走在一处小巷里。
寒风呼啸,他口中的调调有些老。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不管是李宇春还是曾轶可,都是我滴哥我滴哥——不论是信春哥还是拜曾哥,保佑我及格,不挂科——”
他在小巷的拐角处停了下来,歌也不唱了,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果然,两分钟后,一位跛脚的老人从另一个方向走了过来。
正是在银行门口,张珏扶过的那一位。
看到张珏,他微微一愣。
“你好。”张珏笑道,“我是该叫你老大爷呢,还是威尔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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