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制作一个鼓包,首先要弄一道伤口出来,然后再在伤口上涂抹尘土或灰泥,等到愈合后,再戳破,再涂灰,如此反复个好几次,才能让皮肤上的痂痕结得足够厚实,最终形成这种鼓起来的小包。
整个过程,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而且还需要承受极大的痛苦。
普通人肯定不会闲着没事给自己找这么大的罪受,混黑的帮派分子,也未必有那个胆色,硬要说谁敢对自己下这种狠手,大概只有两种人——要么是自虐狂,越痛越愉悦的变态;要么,就是心中藏着一股执念,想要用这种方式来警醒自己的人。
埃里克属于哪一种并不重要,重点是在茫茫人海中基本上没什么人敢给自己弄那么一身包。
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这一身的包包,就是证明埃里克真实身份的最好佐证,也是石小磊得出结论的依据所在。
“……所以,那个名叫埃里克的家伙,其实是非洲某个部落的王子?”
“硬要说部落,倒也没错。”石小磊摇了摇头:“说起来,瓦坎达确实是由好几个部落组成的。”
“才几个部落?那个叫瓦坎达的国家,应该没多大吧。”
“这个嘛……”石小磊挠了挠头:“有多大我不清楚,反正那个国家不好惹。”
“一个非洲小国,能厉害到哪里去~。”
“厉害到哪里去?”石小磊笑了起来:“你可别小看了瓦坎达,他们虽然名声不显,其实那都是故意制造出来的假象。真实的瓦坎达,科技实力已经远远地超过了美国,我敢说,就连藏了不少未公开科技的神盾局,也未必能比得上他们。”
“你认真的?”
“当然。”石小磊点点头:“瓦坎达之所以会这么厉害,是因为他们拥有一种非常神奇的矿产,那玩意叫做振金。美国队长听说过吧?他的那面盾牌,就是用振金做的。在瓦坎达,士兵们拿的都是振金武器,哦,对了,他们还研发出了能量武器,威力差不多相当于斯塔克盔甲上的掌心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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