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事三言两语谈完,三人开始边吃边聊,郑家纯对于两人谈笑间做成一笔十几亿的买卖羡慕不已,只是他现在还没有上位掌权,没资格大手笔谈大生意。
两天后,兴元投资付出16.43亿港币,接收了3100万股大酒店股份。
刘元昊一边联系嘉道理家族提出进入董事会的要求,一边安排兴元证券继续在公开市场买入大酒店的股票,想把持股份额迅速提高到34.9%。
收到梁仲豪已经将股份全部转给刘元昊的消息后,老嘉道理一边大骂梁家背信弃义,一边要求儿子米高誓死捍卫家族产业,拒绝刘元昊进入董事局的要求,绝不能让经营了半个多世纪的大酒店落入外人手中。
“米高,你要知道,刘元昊不同于梁仲豪,他绝不会甘心于当一个大股东,肯定会要求更多的权利,说不定还会要求我们让出控制权,对我们来说,他比梁仲豪要危险一万倍。”
“好的,父亲,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得知被嘉道理家族拒绝进入董事会,刘元昊有些啼笑皆非。
前世面对大刘和林建岳的狙击,嘉道理家族一边拉拢董事会的成员,一边上告到证监会,请求裁定大刘和林建岳属于一致行动人,要求他们发起全面收购。
这一举动虽然被判告负,但成功的拖延了时间。
因为大刘动用的很多资金,都是付高利息借来的“杠杆”钱,光是银行的利息,每个月就高达一千多万港币。
嘉道理正是看中了大刘的这个弱点,认为他的实力不足以全面收购大酒店,才采用了拖字决。
情况也确实如他们所料,大刘不敢久耗,以 65港元的价格将股票出售给提供贷款的银行。
按照协议,股票须以原价通过中介公司售予大酒店,嘉道理家族在 3个月内再配售给长线投资者。
最后,嘉道理家族以80港元高价,向小股东收购股份,总耗资近 10亿港元,这就是写入香港证券史有名的事件--“割肉”保江山。
而大刘虽然没能实现“蛇吞象”的壮举,但刨去各种利息及开支,还是获利1.36亿港币。
刘元昊可不是大刘那种根底不深的人,他要是想,随时可以将大酒店直接私有化。
不过正如同他跟郑家纯说的,现在做事得讲究一个师出有名,所以他还是打算跟嘉道理家族先谈一次。
会谈的地点既没有选在半岛酒店,也没有去刘元昊手中的酒店,而是选择了九龙的丽晶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