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石部落就已经全员开始忙碌了起来,为了招待来自精灵之森部落的客人,石部落的巫今天没有带战士们外出狩猎。
其实三天之前,石部落就已经在积极准备,为了防止狩猎到的食物不够,石部落的舞还特意派了一队战士去了趟远方的绳部落,交换了一些一级蛮兽的精华血肉回来。
现在的气温已经开始降下来,蛮兽的精华血肉本就难以腐坏,只要用特制的树叶包裹严实,肉的新鲜度还是可以得到保证的。
石部落现在最忙的人不是巫,而是芍药,自从两个星期前芍药小露了一手厨艺后,她在石部落的地位,已经可以说直逼石部落的巫了。
蛮荒界烹饪食物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用火烤,甭管是什么肉,架在火上烤一烤准没错。
是的,对于连汤都没喝过的石部落人来说,除了有幸在精灵之森部落吃过一顿早饭的巫和部分战士,芍药做出的料理,那简直就是降维打击般的存在。
石部落平时的晚饭时间都推迟了,不等芍药回来,这饭是开不了一点。
芍药已经围上了芙尼送给她的白色围裙,开始指挥着部落里的人处理起了食材,在此之前,芍药命令石部落所有的人,甚至包括石部落的巫在内,先把身上刷干净了再说其它!
为此,芍药还特意准备了几个硬毛大板刷,外观参考精灵之森部落用来刷锅的那一把,让石部落的人好好享受了一波搓澡的快感。
有人想要反抗,可惜石部落的巫无条件赞成芍药的这个决定,他是去过精灵之森部落的,对于自己部落的形象,还是有那么一丢丢的在意。
所以有谁反对,那就由石部落的巫亲自动手,保准给你刷的白白净净。
“石头和夏迁回来啦,他们打了一条好大的鱼!”
芍药正纠结该煮一个什么样的汤呢,石头和夏迁就回来了,石头的手里还抱着一条接近100斤的大嘴鱼。
这也是一级蛮兽的一种,别看这鱼体型不大,可它是能蹦到岸上来吃人的,这鱼的嘴巴能张到一个很夸张的程度,一般喜欢生吞猎物,凶残的一塌糊涂。
狩猎这大嘴鱼,可是花费了石头和夏迁好一番的功夫,不过这鱼有一个好处,那就是除了鱼皮和骨头不能食用以外,其余的都能称作精华血肉,而且味道极鲜!
“刚好,哥哥,快把这鱼的皮给扒了,骨头也全部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