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群英荟萃会蜀中

十三少剑 风倾语 3137 字 17天前

年初的锦官城温暖如春,其他地方都飘着雪,唯独蜀中常年无雪。因此也有许多人隐居喜欢选择在蜀中归隐,除此之外,蜀中也比较平静,因为唐门的势力深深在川西蜀中扎根,即使唐门在最衰微的时候,唐门在蜀中的势力也并没有被吞噬。唐门是蜀中土生土长的势力,在蜀中的势力盘根错节,要想完全拔出唐门的势力,非常难,况且唐门人才很多,这无异于难于登天。

蜀中在唐门的庇护下,一直都很稳定,没有什么大的战乱,也没有什么大的武林纷争。蜀中不像洛阳,是兵家必争之地,是王侯将相争夺的地方,洛阳名门多,大帮大派也多,多得数不胜数。洛阳大帮大派多,斗争就多,斗争多打打杀杀就多,因此不是个隐居的好地方。

神无心有徒弟,是个年轻的徒弟,还是个女徒弟,杨樱爱。杨樱爱从小便跟着神无心,因此性格也像神无心,大大咧咧的,说杨樱爱是个女孩子还不如说她是个大老爷们,她做的事完全都是大老爷们做的事,男人喜欢捅娄子,杨樱爱就更喜欢捅娄子,她经常穿着一身男性的衣服,所以很多人都不当她是女的,神无心是不当她是个女的的,神无心就从来没有将杨樱爱当女的,不然也就不将她当男孩养了。

杨樱爱有着一副侠义的精神,她经常干侠义的事情,虽然那件事到底是不是侠义呢,也许杨樱爱自己也不知道,反正她只要自己认为是侠义就会去做。这些理论是她师父神无心教她的,当然还有一部分是她自己悟出来的。

她也从来不怕什么,不怕官府,不怕被人追杀。大牢什么的,她是那里的常客,十天半个月去一趟都对她来说都是家常便饭,有时候是去大牢救人,有时候是被抓了进去,只要她姑奶奶喜欢,她就随时可以进去一趟,因为她知道,三天内她的厉害师父神无心肯定会来救她的,所以她有恃无恐。

杨樱爱犯的事,那可是多如牛毛,用刑部的记录本都可以记上厚厚三大本。比如:某一天,杨樱爱走在大街上,经过一个妓院,看见一个官员公子在调戏一名青楼女子,她飞身上去,一脚将那倒霉的公子给踢到大家上,打成了猪头,记录本上理所当然就有了重重的一笔。这些光荣事迹在杨樱爱看来,那完全是行侠仗义,她救了那青楼女子,虽然她当时不知道什么叫青楼,什么叫妓院。

杨樱爱的有些行侠仗义她自己也搞不懂,有那么一次,她看见一男的在打自己的老婆,她看不顺眼了,上去将那男的暴打一顿,打得爽了,本以为那女的会谢谢她的,结果那女的扶起丈夫,然后将杨樱爱大骂了一顿,这让杨樱爱想不通了,自己明明是帮她,结果反遭臭骂一顿,这是杨樱爱行侠仗义中比较糗的事,所以她对谁也不说。

这次杨樱爱又犯了事,事情比较大,这件事发生在洛阳。

杨樱爱其实好好打扮一番,挺好看的,有着一汪水灵灵的大眼睛,身材凹凸有致,稍稍打扮便能发出夺人的光彩。每个女孩都是爱打扮的,所以有一天,杨樱爱便好好打扮了一番,然后便上街了。

这下子可不得了,惹出事了,杨樱爱走在大街上,自然会有许多眼光往她身上看。面对那些登徒浪子猥亵的目光,杨樱爱敢怒也感言,她当街叉腰骂道:“看什么看,没看过女人啊,再看老娘把你们眼珠子挖出来。”

马上看她的人少了一大半,但是还是有人将眼睛向杨樱爱的,不仅仅是看,更有甚者,直接向杨颖爱伸出了魔爪。这下子,事情就弄大了,向她伸魔爪的花花公子是兵部尚书刘修武的小儿子刘强,这小子色胆包天,竟然敢将魔爪伸向杨姑奶奶,所以他的下场很惨,非常惨,简直是惨无人道。

刘强走在街上,远远看见杨樱爱,眼睛就唰的一下,直了,然后直勾勾地向杨樱爱走去,向杨樱爱伸出了魔爪,虽然还没有碰到衣服,但是显然这已经越过了杨樱爱的底线,杨樱爱抬手就是一招没到火候的随心所欲掌,将那个猪头公子打了个鼻青脸肿,一巴掌还不够,杨樱爱又加上了几脚,将那个敢向她伸魔爪的公子狠揍了一顿。在远处护卫的刘府下人猝不及防,公子被打了,这还了得,马上赶上前,但是仅凭这两个下人显然不是杨樱爱的对手,只是多了两个人被杨樱爱打而已。

刘强被痛打一顿后,对杨樱爱恶狠狠道:“我爹是当朝兵部尚书,一定不会放过你的。”要是刘强知道杨樱爱听了这句话的行动,打死他他也不会说了,杨樱爱一听对方是个官儿子,立刻来了兴致。杨樱爱一脚就踩在刘强的胸膛上,差点没踩断两根肋骨,然后杨樱爱抽出了一把刀,小刀,其实也不小了,用来阉割已经够长了。刘强看到杨樱爱拔出了刀,脸色一下子就面如死灰,然后他立马求饶了:“女侠,侠女,大侠,求你饶了我把,饶了我的狗命,求你了。”

杨樱爱听到这句话似乎很受用似的,于是开心道:“既然你这样苦苦求我,那我就饶你一命,本来也没有打算要你命,只不过想要你身上一件东西。”刘强一听,马上道:“女侠,只要你要的,只要我有的,不管什么,你随便开口,不管是金银还是珠宝,我都可以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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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杨樱爱就乐了,痛快地说了声:“好,那我就自己拿了。”于是杨樱爱的刀就这样向刘强的*割去,那一刻刘强昏过去了但是强烈的痛楚又让他醒过来了。杨樱爱将刘强活活阉割后,在刘强华贵的衣服上将刀上的血迹仔细擦干净,然后便迈着欢快的步子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