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墨再次冷笑:“就算我们是骗你的,你又有什么损失?难不成凭你自己就可以让方晴回心转意了?如果你还想跟方晴再续前缘,除了相信我们,应该也别无他法了吧?”言下之意就是不相信也没用,所以就别瞎逼逼了,赶紧交代了了事。
易晓朗心中暗恨,但也明白玄墨说的没有错,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把当年的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说起来,易晓朗从小就是个运动健将,小学是校田径队的队员,到了初中开始接触篮球,没多久就成为校篮球队成员了,后来甚至还当上了队长。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大多学生都是不太注重外貌的,甚而至于,长得太好看的人反而会成为异类,受到大家的排斥,相反,有一技之长的学生倒容易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所以不难想象,在小学到初中这个阶段,易晓朗在学校可是比方晴更受欢迎的存在。不仅如此,由于方晴长相漂亮,难免会受到其他女同学的嫉妒,被排斥受欺负什么的,也就不奇怪了。这时候易晓朗还经常为她出头,这在其他女同学眼中得是多招狠的一件事啊,于是讨厌方晴的人就更讨厌她了。
易晓朗和方晴虽然是青梅竹马,可少年人嘛,自尊心强,脸皮又薄,还非常在意别人的目光,有时为了维护自以为是的尊严,保持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还会做出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事。他们一个是极受欢迎,还拥有不少迷弟迷妹的学校风云人物,一个是受同学排斥,还经常被欺负的小可怜,这种地位上的差异,如果让易晓朗大方承认喜欢方晴,在当时来说可是件非常丢面子的事,哪怕他心里的确很喜欢方晴,嘴巴上表现上也是不会承认的。
别人的追捧让易晓朗的心理产生了一些微妙的优势,这跟被宠溺长大的孩子更容易成为熊孩子是一个道理,当所有人都迁就自己,把自己放在第一位时,人就会变得相对自私一些,没有那么温柔体贴。既然他跟方晴走在一起会被其他同学说三道四,那就避嫌好了,平时也当成不太熟悉的普通朋友,反正他不给别人留下话柄就行。至于方晴会不会受流言攻击,这在当时却不是他主要思考的问题了。
换作是现在,方晴肯定看不上这么自私的男生,而易晓朗也绝不会放着喜欢的女孩子被流言伤害,但在当时,方晴是有种高攀心理的,她明白易晓朗要跟她在一起是得顶着很大压力,所以也不会责备他的这种自私。
方晴在心理上已经做出了退让,只要易晓朗坚强一些,无视流言蜚语,他俩就能顺利走到一块儿。然而不知是为了面子还是奇怪的自尊心,他还是龟缩了,那会儿甚至觉得别人老把他跟方晴放在一起说,心里特别烦,于是他就放出风声,说自己喜欢的压根不是方晴,而是方晴的朋友。那会儿方晴的好闺蜜也不知道是不是脑抽了,听到他说喜欢自己竟然也顺势跟他告白,一时之间,他有些骑虎难下了。拒绝吧,等于告诉全世界自己只是拿她当借口,到时别人又会继续说他和方晴,可接受呢,那是完全违背本心。
思前想后,最终估计他的脑也抽了,竟答应了跟方晴的闺蜜在一起。自此,他跟方晴的故事也就彻底结束。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不作死就不会死,易晓朗觉得自己完全就是作死的,当时也不知道是哪条筋搭错了,竟觉得自己跟喜欢的女孩子被传流言是件很烦的事,简直是傻得可以。
总而言之,当年的事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中二少年脸皮簿不敢承认喜欢自己的青梅竹马,于是作天作地之下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最终痛失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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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晓朗表情微带苦涩:“事情就是这样,你们有什么办法能让方晴回心转意的吗?”
玄墨对他是止不住的侧目,为了自己心里好受就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