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龙象知道,想在龙门客栈做点什么,金镶玉是迈不过去的。
杀人归杀人,但是要杀的值得。
给别人做铺垫的事情,坚决不能做,有我之前,这瓢水谁都饮得,在我之后,这瓢水,只有我能饮得。
把曹龙象送到房间后,金镶玉就走了,灰溜溜的,甚至有点狼狈,因为在这个男人的眼里,自己好像是什么都没穿一样,从内到外被看了个通透。
甚至像是那,做包子的肉馅一样,挂在那里,赤条条的,一丝不挂。
那眼神就像是触手怪一样,舔舐着自己的脸,耳垂和脖颈,甚至那隔着布料的小巧玲珑也没放过,说不清楚,道不明白,还没有交锋,自己就败下阵了。
金镶玉第一次感到有点沮丧,有些纠结,以前自己引以为傲的资本,在碰到曹龙象之后,荡然无存。
这个男人有毒,操你爹的。
出了曹龙象的门,回到房间的金镶玉,怎么也睡不着觉,突然想起了自己的过往,第一次做十香肉买卖的害怕,为了能在大漠立足,任由那千户将军在自己身上驰骋。
从开始的别扭,再到现在的习以为常,慢慢的,这条道上没有谁不知道,这里有个鼎鼎大名的金镶玉,艳名远播,手眼通天。
就是受到朝廷通缉的逃犯,也能在这里买上一条逃生之路。
就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属于这片土地,属于这片沙漠,当自己搬着凳子坐在桌子上,俯瞰着众人,尤其享受那些男人赤裸裸的眼神,看到吃不到。
可是今天却碰到了一个异类,金镶玉的捂着脸,此刻道心尽破,无力抵抗,好像失去了自己。
翻身下床,一个纵身上了房梁,推开天窗,跳了出去,躺在在屋脊之上,夏夜大漠的风吹在金镶玉的脸上,有些温暖,又似乎带着点凛冽。
一阵从内到外的燥热,越吹越燥。
站起身唱到:“吃罢了饭来炕上坐,大漠里的妹子爱哥壮,我的小呀哥哥呀,爱哥壮啊,爱哥壮。。。”
此时正在忙活的黑子几人,听见金镶玉的歌声,笑着说道:“老板娘又开始发骚了,这回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要倒霉了。
刁不遇,今天的肉馅比较多,好好处理啊,别放坏了,那就可惜了。”
顺子说道:“我怎么感觉,今天好像是老板娘要倒霉啊,那个书生真是厉害,多大点功夫,就把老板娘整的迷三道四,以前可没有这种事。”
“这是你该操的心,对了,洗澡水送过了吧?”
“早就送过去了。”
曹龙象坐浴盆里,美美的洗着热水澡,听着金镶玉的歌声。
“这个骚娘们,真是想男人了。”
但是多少还是有点不理解,她可以对周淮安一见钟情,怎么对自己反倒是有点害怕,女人的世界真是不懂。
找个机会好好的深入研究一下。
身怀高级功法,新陈代谢比较慢,其实身上也不脏,但是就是享受泡在热水里的那份舒坦,要是能做个马杀鸡,就更好了。
曹龙象享受这热水,想着昆仑派,不愧是传承了几百年的大派,出过何足道这样的惊艳人物,被自己灭门短短不到一个月,居然又冒出一个掌门震山子。
还悬赏自己的脑袋,要是专程再回去搞他一票,真心不划算,路程有点远了,等到哪天在中原遇见的话,再收拾他也不迟。
嘿嘿,等干完龙门客栈这一票,到时曹正淳应该会对自己恨之若骨吧,闯荡江湖,就得有个闯荡江湖的样子。
说不定还有机会见见,那个把自己玩死的正德皇帝,还有那爱而不得的神候朱无视,嗯,要是自己先把素心弄出来,是不是会更好玩一点。
天山天池,距离这里还真是不算远,只是同时搞了两大巨头,会不会被集火,不过也没有什么,有比这更快扬名的事情嘛。
天下第一,不就得踩着别人往上爬一爬。
其实曹龙象不知道,江湖上已经在开始传他的事迹了,还给他送了一个‘血手人屠’的外号,毕竟江湖上明目仗胆屠门灭派的事情也不多,更何况苦主还是名门大派的昆仑派。
很多人对他都是好奇,能够一人之力灭派,武艺之高可想而知,并且都不知道他的来历,而且最搞笑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