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回湘云鲁莽做东道,晴雯主动蹭东风

众人都道:“这就更妙了。”

晴雯叹息:果然,该她起社了。只是不知道,这一社,她要如何起?

既要开社,便要作东。

这可不是个简单的事,也要瞻前顾后的。又要自己便宜,又要不得罪人,然后方大家有趣。

湘云在家作不得主,一个月统共不过几串钱,跟贾府一个大丫鬟差不多,还不够她自己花的。

况且就算都拿出来,做东道也不够。再让史侯夫人听见了,又不知道如何抱怨呢!

《红楼梦》原文中,史湘云确实起了这一社,咏的菊花,所以又名“菊花社”。

薜宝钗从家里要了几篓极肥极大的螃蟹来,替她做的东道,明面上是湘云起社,实际上却是宝钗为她操办的。

说起来,宝钗的为人确实厚道,真心为湘云解了围。

只是,那是因为她与宝钗关系亲厚,一到贾府来便住在蘅芜苑中。

要不说宝钗会做人呢?一住进贾家,便让上上下下的人无一不喜欢她。

湘云打小与黛玉一起长大,吃住都在一起,她俩是自小培养的姐妹情。

只是随着两人渐渐长大,黛玉有些刻薄的小性子慢慢显露出来。

后来又来了个宽厚大度、各方面都不输黛玉的宝钗,湘云便自然而然地向她靠近。

每每再来,便不住在潇湘馆,而愿意住到宝钗的蘅芜苑了。

不过如今,因为晴雯穿书而来,与黛玉成了堂姐妹,黛玉的性子因此大为改变,湘云还没来得及与她疏远,所以晚上还是住在黛玉屋里的。

那她明个儿的诗社,又要如何起呢?

晴雯也替湘云为难,她一个比黛玉还小几个月的小丫头,也是个没成算的,一时起了兴头便许下做东道,可曾想过这东也不是好做的?

想了想,她站起身笑道:“昨个儿我本想说我做东起一社,又想自己又不懂那劳什子,平白起什么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