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办法就是被我戳下的马蜂窝。
在乡村,马蜂常在山林石缝或村边的树木上筑巢,随着人口增长和周边环境的不断侵占,如今已变得稀罕起来。
小时候,时常会有一些外地人前来购买,一个大蜂窝能卖不少钱,尽管大多数人选择自家留存。而在紧急情况下,这马蜂窝中的物质恰恰有着意想不到的止血功效。
未曾料到这个马蜂窝,先前几乎令我们陷入绝境,如今却成为救急救命之物,这难道不是福祸相伴的道理吗?
面对徐菲琳那张勾人心魄的瓜子脸,我笑言解释道:“乡间土方法,神奇马蜂窝,能消炎止痛、化腐生新,甚至……强……身健体……”
“滚开……”徐菲琳欲踢我一脚,却又因腿部疼痛而作罢:“讨厌鬼,不理你了。”
我无暇顾及她,取刀割下部分蜂窝,置于火上烘烤片刻,再用石头细细研磨。随后,我小心翼翼地抱住徐菲琳的伤腿,用唾液擦拭伤口附近的污渍。
“哎呀——你竟把口水抹在我腿上,真是恶心透顶!”徐菲琳皱眉嗔道。
“闭嘴别动。”我不理会她的抱怨,俯身将蜂窝粉末敷在她的伤口上,她先是一阵尖叫,但看到我瞪她一眼便忍住不再出声。
余下的粉末我涂抹在自己腿上的伤口处,然后背对她,示意徐菲琳用她的唾液清洁我背后的伤口,并撒上粉末。剧烈的疼痛让我险些向她挥拳。
随着血液逐渐凝结,我长舒一口气,疲倦地坐在地上。
“这下我们算是捡回一条命,你可以安心继续和我拌嘴了,反正我现在对你来说也没什么可利用的价值了。”我坐在地上,估算还需半小时才能恢复体力,此刻只能坐着聊天打发时间。
徐菲琳冷哼一声:“我这样了,哪还有心情和你斗嘴。”
我嘿嘿一笑:“难不成你突然变淑女了?”
“我一直都很淑女好吗?全是你这个臭无赖惹我生气,如果是又高又帅的小哥,我自然会表现得很乖巧,哪像你,不高也就罢了还那么粗鲁,本姑娘没那份闲情逸致对你温顺。”徐菲琳反驳道。
“唉,人心不古啊。”我故作哀叹,调侃道:“你这腿上留下个疤痕,大概率和帅哥绝缘了哦。”
“呜呜……”徐菲琳突然抽泣起来。
我尴尬地挠挠头,其实并非有意刺激她,从受伤到现在她一直表现得很坚强,我心中清楚,作为模特的她,身材和容貌就是职业的生命线,腿上有疤痕基本意味着要告别这个行业,即便勉强留在这个圈子中,也很难有大的发展。
最好的出路也许是找个经济条件优越的归宿,尽管这一缺陷相较于她出众的身材和美貌而言并不算什么,但这毕竟不是长远之计,谁家有钱人不想追求更完美的对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