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明显想独自处理这事,他在这儿白吃白喝好些天,心里觉得有点过意不去。我们坐在山顶的大石头上,享受着海风,俯瞰着平静的海岸。张志开口说:“我真的想回家了,保镖的工作不做了,我有个朋友是做运动器材的,一直叫我过去帮忙……”
张志突然这么健谈,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禁大笑起来,还大声夸了一句:“牛啊!”
我确信张志没谈过恋爱,以前是雇佣兵,后来当保镖,那些事儿可能都是用钱解决的,就像现在这个世界,谈恋爱都像做生意:别跟我提感情,我根本不信那一套,你直接说多少钱吧。
张志皱起眉头:“你有毛病?”
我摸着浓密的胡须,笑着说:“你现在想安定下来,这当然有原因。”
“什么原因?我累了,你也看见了,我现在除了喝酒就是睡觉,肌肉这段时间都消退了,这工作不适合我了。”
“我看不像,肌肉还能练回来,但爱情一旦错过,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别在我面前瞎扯。”张志的脸色开始变得不自在。
“好吧好吧,我不多嘴,你的事我也没兴趣,你打算什么时候出发?”我问。
张志想了想:“我先去探探路,岛上肯定还有其他幸存者,他们应该聚集起来了,因为附近没有淡水,要活命只能聚在一起,我觉得应该不难找到他们。”
我表示赞同,这两天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淡水越来越少,各地的幸存者都会聚集,这是必然的,但我担心的不是这个,而是大家聚在一起难免会有摩擦,到时候可就不那么轻松了。
“我听说半山腰有个灯塔,那里有人居住,你沿着这边往右走,去看看灯塔那里的人还在不在。如果人在,说明那里没问题;如果没人,你回来,我们再一起去找。”
张志点点头:“交给我吧。”
我去小屋里,从箱子里找出修脚刀和一把餐刀给他,虽然寒酸,总比没有强。张志接过来说:“李晴……”
“哈哈,放心吧,那三个女人不会欺负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