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同和静静地站在桌前,手中的钢笔宛如游龙般在纸张上舞动。
写字的速度很慢,仿佛将全部的精力都倾注到了笔下。
每一笔、每一划都流畅自然,犹如行云流水。
不夸张的说,简直和电脑体一样,工整漂亮得可怕。
这还是用左手写的。
众人围在一旁,惊叹声此起彼伏。
他们瞪大了眼睛,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没想到自己的师父还有这一手,平常倒是不显山不露水的。
还有刚才他明明还和温余说什么左手写字不太方便。
老凡尔赛了。
这钢笔字简直是艺术品。
不敢想象师父他老人家的毛笔字又是何种境界。
钢笔字比起毛笔字会差点意境方面的意思。
此时所有人的目光和注意力都在婚书上。
有的人微微张着嘴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如何表达;有的书法爱好者则激动地搓着手,眼中闪烁着钦佩的光芒。
这要不是师父写给湛明两人的婚书,他们说什么都要抢一抢。
不过没关系,师父人还在,明天必须求着他写几幅字。
“掌门的钢笔字写得真是出神入化啊!”终于,有人忍不住赞叹道。
“是啊,如此精湛的技艺,实属罕见!”另一个人附和着。
“没想到师父用左手写字也能如此出色!”
“师父,你这藏着掖着就不地道了啊,明天我给您磨墨。”
“.............”
书法爱好者们纷纷开始赞美,为明天的讨要墨宝做铺垫。
马同和听着众人的夸赞,表情依旧平静如水。
他轻轻放下钢笔,缓缓直起腰,环视了一圈众人,然后轻声说道:“书法之道,需勤加练习,方能有所长进。”
“所以师父你私底下都在练习吗?”
“不愧是师父。”
“原来这就是活到老学到老,我悟了。”
众人不禁感叹,师父一大把年纪了竟然还如此努力,他们又........
“不啊,我天生的。”马同和放下钢笔笑道。
众人:“.......................”
当然这算半个玩笑,实际上马同和的这手字是当年师兄们让他帮忙写遗书时练的,他想把字写的更好看点,对得起战场上用命保护他的师兄们。
可能是信念,或许是天赋,自那时起他的字突飞猛进,在短时间内就到达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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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的骚话弄得他们是一言难尽。
上一秒说需勤加练习,后一秒就我天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