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居然是个吸血鬼!这个奴隶主竟然能使唤吸血鬼!”
才看到那个狂奔而来的男人,罗绩就瞪大了眼睛,因为他竟然看到了1个吸血鬼。
在外表上长生种可以说和普通人类几乎没有区别,但人类与吸血鬼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物种。
现在罗绩可不用看牙齿才能确认对方是不是吸血鬼,他可以只凭感觉就能找出混在人群里的血族。
通常来说,出现在人类面前的吸血鬼都有很有迷惑性的皮相。
男性的血族基本上都是高大英俊,女性则是性感迷人。
而且他们还都是气质高冷,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着所谓的贵族气息。
也正是因为这种特质,才会有那么多无知的少男少女疯狂迷恋他们,渴望能成为他们中的1员。
当然也不是所有吸血鬼都是这个样子的,现在出现的这个就是如此。
这个身材高大的家伙此时瞪着1双血红的眼睛,就像是1匹马1般,不断打着响鼻。
随着他发出那哼哼哈哈的声音,大量白色的唾液从口中流出,打湿了他的前襟。
这个样子的吸血鬼只能让人联想到疯狗,而不是什么暗夜中的贵公子。
在看到此人如此反常的模样时,罗绩就悚然1惊,因为他突然想到了1种很糟糕的状况。
“长牙!长牙!你真是头没用的蠢猪,我居然养了1个像你这样的废物!
我好吃好喝供着你,是让你保我平安的。
可是你却没有提前发现那些铁路的疯子,我叫你过来时,你还这么拖拖拉拉的,你说你还能干什么?
现在不要再像1根木头桩子般戳在那里了,看到那个奴隶了吗?给我杀了他,现在就上去杀了他!”
此时的巴恩斯还沉醉在大难不死的快感中,所以他完全没有察觉自家吸血鬼手下的异常。
长牙就是巴恩斯商会的武力保障,是无往不利的王牌。
不管是对付暴动的奴隶,还是对付黑吃黑的其他捕奴队,长牙都能起到1锤定音的战术效果。
在长牙没出现之前,罗绩的确让巴恩斯感到害怕,可是现在奴隶贩子却是挺起了胸膛,1副有恃无恐的模样。
“你真吵!”
“什么?”
当巴恩斯听到长牙的这句嘟囔时,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所以他忍不住问了1句。
“我说,你真吵!”
没有让自己的老板再发疑问,已经快要爆炸的吸血鬼狞笑着举起了狼牙棒。
他的这1棒没有急着敲向罗绩,而是转个半个圈,准确打在巴恩斯的头上。
“噗!”
带着尖刺的狼牙棒敲在人类头盖骨上,发出碎裂的声音。巴恩斯先是浑身1震,随后他脸上的神情就此冻结。
“我就知道,早晚会有这么1天……”
带着这样的感慨,巴恩斯旋转着倒向地面。
而那只他1直豢养着的吸血鬼却伸出手臂,将巴恩斯拽到了怀中。
伸出长长的舌头,吸血鬼舔舐着那些刚淌到巴恩斯颧骨处的鲜血。
无论怎么说,巴恩斯的血都属于品质极差的那1类。
这个人平时只知花天酒地,因此身体早就是1团糟了,所以巴恩斯的血是酸臭的,但长牙却舔得津津有味。
舔舐这个奴隶贩子的血对他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
这意味着他已摆脱了两人之间的束缚,他终于又是自由身了。
看着那1边舔舐鲜血1边嘎嘎狂笑的吸血鬼,罗绩知道自己走运了,他居然遇上了1个暴走的吸血鬼。
新纪元的人类都知道,血族以其他生物的血为食。
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但这却并不妨碍人类与血族1起共事。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那是因为血族表现出了足够的自控能力。
长生种的大人们不会动不动就抓起身边的人类狂饮其血,所以人类也就逐渐接受了与血族共处。
当然这种状况也是慢慢形成的,据说在新纪元刚开始时,长生种的大人们还无法忍受鲜血的诱惑。
别说是尝到鲜血的味道,哪怕只是嗅到新鲜的血腥味,他们就有可能发狂,然后他们身边的人类就会遭殃。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血族很难将自己的族人组成严守纪律的作战部队。
如果非要把血族士兵和人类混编在1起,那唯1的结果就是1地鸡毛。
也不知从何时开始,长生种们找到了保持理智的方法。
时至今日,哪怕是嗅到了新鲜的血腥味,他们也不会马上就狂性大发,把身边的人类摁倒了喝血。
正是因为这种进步,巴托尼亚的长生种就又有了1种可以夸耀的资本。
不过罗绩知道,这种所谓的自制力并非是绝对的。
1旦陷入过度兴奋的状态,血族还是会丢弃所谓的自控,完全暴露他们的野兽天性,这种状态就是所谓的血族暴走。
为了解决长生种的吃饭问题,巴托尼亚的血族创造性地建立了缴纳血税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