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你现在就跟我走

血族2078 狼筅 2919 字 6个月前

就在他跳到这里的同时,前方城墙的拐角处就出现了1个人,而且还是1个身穿黄金铠甲的神树骑士。

在巴托里女伯爵的直辖骑士团中,自上而下分成3等。

不同的骑士以不同的盔甲作为标志,能够身穿这种鎏金铠甲的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也就是所谓的黄金骑士。

对于罗绩来说,眼前这个黄金骑士还不是陌生人。

就在几天之前,罗绩曾经在萨格姆的海滩上见过他。

就是这个黄金骑士,当着罗绩的面抓走了蕾妮,罗绩1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人何他身上的闪亮铠甲。

突然在这里看到1个脸上带着奴隶烙印的人类,那个黄金骑士先是1愣,随即就露出了狞笑。

“你这该死的奴隶,你是想去哪里?

等等,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我们当然见过,你还欠我1个道歉。”

“是你!那个海滩上的奴隶!”

由罗绩这么1提醒,黄金骑士立刻想起发生在几天前的事情。

那天他带着人在海边巡逻,正好见到1只捕奴队在做生意。

所谓的做生意,其实就是去海边寻找那些大难不死的海难者。

在特定的时间里,这附近的海域就经常会出现反常的海潮。

如果不是熟悉水情的本地人,外来海船多半会在这附近中招,所以这附近经常能捡到人。

只要找到他们,再给这些人打上奴隶的烙印,这些人就是能够出售的奴隶了,所以捕奴队经常会到这里碰运气。

对于这样的情况,黄金骑士也非常清楚。

所以他就很名正言顺地敲了对方1笔竹杠,带走了他能看得上眼的那几个女孩。

他挑的这些女孩当然不是为自己准备的,黄金骑士可不是饥不择食的流浪汉。

他们这种直接为城堡服务的骑士都是生活优渥,才不屑于随便在外面找个奴隶来解决口腹之欲。

城堡里面有大量又干净又可爱的食物,实在是犯不着找个乡下丫头来充饥。

黄金骑士之所以要挑走这些女孩,全都是为了献给那位女伯爵大人。

伯爵大人最喜欢健康美丽的年轻女性,因为据说这种女性的血能够让血族永葆青春。

为了养颜美容,他们的伯爵大人习惯要泡鲜血澡。

这种习惯据说已经维持了数百年,也只有像巴托里这种历史悠久的名门,才能培养出拥有如此优雅习惯的长生种。

也是因为如此,对于在外巡逻的黄金骑士来说,为伯爵大人搜罗合格的女性就是1项日常的任务。

如果那女孩是萨格姆的土著,黄金骑士在带走她的时候,她的家人只会瑟瑟发抖,却不敢有任何怨言。

在这1点上,城堡的骑士对萨格姆的所有人类是1视同仁的。

只要神树骑士团的骑士想要征收某人的财产,萨格姆的子民就必须无条件服从。

但是在那天的海滩上,某个1看就是从其他地方来的人类却试图反抗。

这样的企图当然是白费力气,那个人类最终被奴隶贩子暴揍了1顿,而且还被扭断了1根手指头。

因为那天罗绩的激烈反抗,黄金骑士还留有印象。现在罗绩提起,他立刻就想了起来。

趁着黄金骑士回忆之时,罗绩悄无声息地将左手食指插进腰带上的鼻烟壶。

d给他的鼻烟壶可以穿在皮带上,所以就很容易随身携带。

与普通的鼻烟壶相比,这只小瓶的口子就大上了1号,因此罗绩可以很轻松地将手指伸进去。

这样1来,当他的手指再拔出来时,上面就已经沾上了呈现乳黄色的油脂。

趁着那吸血鬼骑士还未有动作之前,罗绩取下背着的刀。

他先是将其插在临时用布条做的外腰带上,随后就抽刀出鞘。

随着他的左手食指在刀上迅速1抹,他就完成了临战前的涂油工作。

“你这该死的奴隶,居然被你混到这里来了,你这是找死!”

打刀出鞘的声音让黄金骑士的回忆蓦然终止,此时的罗绩已经重新将刀插回刀鞘。

对于这个人类的奇怪举动,黄金骑士虽觉奇怪,但却没有放在心上。

现在他只想撕碎这个胆敢趁火打劫的奴隶,于是他径直就朝着罗绩冲来。

才刚起步时,这个神树骑士的双手还与普通人没有不同。

迈出第1步后,他所有的十根手指就已伸长到人类的1倍。

在所有手指中,他的食指异变得程度最深,现在他的两根食指已经至少有20厘米,彻底超过了其他手指。

如果再算上那同时生长出来的尖指甲,吸血鬼的这双手俨然就是十把锋利的刀片。

面对如此1个卑贱的人类,黄金神树骑士都不屑于施展自己最擅长的鬼影步伐。

所以他笔直地冲了过来,他急着要1爪拍烂那颗讨厌的头颅,然后尝尝这个胆大妄为者的血是什么味道。

直面着吸血鬼骑士的冲锋,罗绩脸上却非常平静。

他左手扶着鞘,右手握着柄。在这1刻,他仿佛在看那吸血鬼骑士,但又好像是在看向更远的地方。

这不是他走神了,这是将心与身彻底融合,好让居合1击发挥最大威力的窍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