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之喊了一声。
车尾翘了一下,坐在后面的执笔消失在夜色里,马车速度放缓,不多时,执笔挑开前门车帘走了进来。
林羽和宋徽之的视线,定格在执笔蒙着黑巾的脸上,不约而同地在心里吐槽:执笔这是在打听事情的空档里,去做贼偷了?
可见他两手空空、两眼红红,未见赃物,也不知道偷了什么。
执笔一把扯下蒙脸的面巾,嘿嘿发笑。
“公子,林先生,你们猜怎么着?是一群百姓把吴家在这个镇子的产业还有住宅给围了,要扭送他们去官府认罪!”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这里距离益州城只有三十余里,定是万民请愿凌迟吴博的消息传了过来,曾被吴家欺压的百姓们,对府衙有了信心,这才胆敢以弱对强。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镇子上的吴宅也不是好闯的。”
听到林羽的话,执笔忙不迭地点头,右掌成刀比划着。
“可不是嘛,吴家有几个护院还挺凶猛的,打伤了不少百姓,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把他们给打晕了,公子教过我,做好事不留名,所以我把脸给蒙上了。”
林羽和宋徽之交换了一个眼神。
前者:幸好是你的小厮。
后者:我怎么教出了这么一个大机灵鬼。
痛打落水狗这种事,大大方方地干,没有人会多想。
偷偷摸摸地干,倒显得他们理亏。
这时,执笔又道:“吴家护院人太多,还多亏了后面马车上的大力哥帮忙,所以了结得这么快,林公子你放心,大力也蒙着脸呢。”
林羽抚额苦笑:真是一对活宝。
宋徽之见有人作伴,心里轻松了不少,颇有种结伴去别人地里偷瓜果的刺激感。
“大力的身形,放眼整个剑南道也找不出几个人,你们蒙了脸,别人也知道是谁了。”
“是吗?”
听到公子的提醒,执笔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对着林羽讪讪一笑。
这个办法还是他教给大力哥的,没想到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也不知道林先生会不会怪罪大力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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