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如果只有这张脸是值得喜欢的,那就喜欢这张脸吧。

沈韵一路远远地跟着那道身影。

在拥挤的人群中进行跟踪不算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对于沈韵来说,更像是家常便饭。

沈韵看着在人堆里茫然张望、艰难前行的孩童,突然意识到对方其实是在找人。

——找谁呢?

无非就是自己那个缺心眼的表弟。

虽然没有刻意调查,沈韵还是陆陆续续地获得了一些关于那孩子的讯息。

像是对方并非本地人,在去年夏天之前,也没有来到过这个地方。

有个奇怪的名字,叫做枇杷。

直到不久之前,还一直跟在兰云止的身边,不过那时好像就已经和黎宵走得很近了。

腿上有旧疾,额角有后天落下的疤痕,推测后者的成因可能也与黎宵有关。

沈韵细数着关于对方的点点滴滴,却唯独不懂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跟在对方身后,而且不自觉地越走越近——

也许是因为好奇,也许是因为不放心,也许只是单纯地无事可做。

终于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沈韵伸出手将差点被人潮吞没的孩童拽了起来。

而对方差点摔倒的理由,不过是为了护着怀中的彩灯。

那灯笼并没有哪里特别的,以沈韵的眼光来看,那别具一格的造型甚至称得上丑。

但是毫无疑问是出自黎宵的手笔。

看着眼前低着头连连向自己道谢的枇杷,沈韵突然有些不爽起来。

——为什么呢?

就为了这种不值一提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