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流翻找了一圈,除了一份很明显是和侯亦凡签的阴阳合同以外,再就是隆东强三兄弟钻红桃之城制度的空子,做一些灰色业务的文件。
这些业务在法治社会中无疑是违法的,但在极乐岛,这些瑕疵已然被默许,成为了这座岛屿上的一种潜规则。
川流心中暗自忖度,即便将这些给红桃高层看,除了如上次一般罚钱的处罚,也不会有更严重的判决了。
甚至,高层可能知道九隆的这些小动作,只不过在大额的利润面前默许了这种行为。
她的视线继续在房间中徘徊,最终定格在办公室唯一的一幅画上。那是一幅风格简约的画作,画面上只有简单的线条和色彩,不是名画,也并没有多好看。
简单模式。
经典的保险箱藏在画的后面。
川流小心翼翼地移开画作,果然看到了一个保险箱。
这个保险箱嵌入墙中,上面是两道四位数字密码锁。
对于正常人来说,打开这两道锁的概率仅有0.00001%,但对于精通溜门撬锁的川流来说,仅需要3分钟。
她闭上眼睛,全神贯注地聆听着锁扣内部的细微动静。她的手指在密码盘上轻轻拨动,每一个数字的移动都伴随着一声细微的“咔嚓”声,而停到指定数字时,那声音便有了微妙的变化。
随着几声细小的异响,两道锁接连被打开,放在保险箱里的东西也展现了出来——一个账本、几份合同、以及一个铁盒。
川流翻阅账本,这个账本才是红灯区真正的财务流水。
相比那个假账本,红灯区每年的真实收益要高上许多,而高出的部分有一大半的油水都流入了九隆、何大东、庄强三兄弟的口袋。
而几份合同则是他们与其他城市暗通款曲,越过红桃之城做的私下交易。其中就包括他们和侯亦凡合作的真实条款:
“合同甲方:侯亦凡
合同乙方:九隆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实现合作目标。
合作内容: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以极乐岛流浪者群体为主的劳动力资源,且提供后无需收回;以劳动力资源作为产品进行交易;该产品无年龄、性别、身份限制,以在极乐岛无社会关系者为首选,每个月至少提供8个人头。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署日期开始有效,直至甲方表示无产品提供需求为止。
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为极乐岛币1000元/人头(大写:壹仟元整),次月1日进行人头结算。
注:若乙方未按照条款,提供到足够的人头数量,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上月费用。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及合作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
甲方(签字):侯亦凡
乙方(签字):九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