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2章 返璞归真

他告诉我,有些喜欢是要放手,尤其是没有可能的时候。

他告诉我,要好好活着,生的病马上就会好,我一定会快乐。

“我喜欢一个男生,是不是很奇怪?”

“为什么奇怪?”

“因为我也是男生。”

“可是喜欢为什么要分性别。”

“要是所有人都像你这么想就好了。”

那是11月的一天,我知道了,他有了喜欢的人,大海广阔,黎明之际所有的光辉都来自于太阳,海面如同鱼鳞般闪烁,蓝色仿佛要透出希望来,但是万物清楚,日月相伴,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海除了仰望,再无其他。

我自高中起便不愿去反对女生与女生之间,而或男生与男生之间的爱情。

国外都说人之起源,自亚当夏娃开始,但若夏娃为男子,或是亚当为女子,那么以此下去的世世代代,繁衍生息,又该作何论断。

没人能说明白爱情,没人能否认喜欢,人间情怀应被允许,人间情怀应光明且充满信仰。

我认识与清好几年,从热带雨林转至平静大海,从奋不顾身到学会放弃,从百无聊赖的生活中抽离,又回到百无聊赖的生活中去。

逛遍城市中所有的便利店,买完每条街上的烤玉米,在晚上12:30踩点到家,开门是眼前的一片黑暗。

与清第一次看到于赋是在酒吧,与清爱喝酒,但不常喝,去了酒吧也是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偶尔喝两口,然

后再看着别人闹腾。音乐是酒吧中常有的音乐,灯光是酒吧中常有的灯光。

光影错乱,尖叫声此起彼伏,与清喝完最后一口鸡尾酒的时候,转过头便看见坐在吧台上的于赋了,他穿着一件白衬衫,眼里明晃晃的都是光。

他只是斜倚在吧台边,和调酒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像冬天死气沉沉的时候,在黎明升起的太阳,干净得一塌糊涂。”后来与清这样告诉我,“很巧,那天我穿的黑衬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