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步箭雨,弯刀,整个动作给人的感觉就是行云流水,就连他们在马背上躲避鲜卑骑兵的箭矢都是那样的流畅。
剉奴眼神一紧,方才箭雨上的交锋,鲜卑骑兵足足折损了百余人,而对面的汉军骑兵竟然没有一人落马,这是何等恐怖的实力。
弯刀带起一抹抹的鲜血,鲜卑骑兵的人数本来就比飞骑少,面对两三名飞骑的配合,鲜卑骑兵毫无还手之力。
“受死!”剉奴愤怒了,一名飞骑竟然向他杀来,他可是中部鲜卑有名的猛将。
长刀荡开飞骑的弯刀,将这名飞骑斩杀,剉奴面色微变,方才兵刃上的碰触,让他注意到在刀刃上竟然出现了一个缺口,这时他才来得及打量战场上己方骑兵与飞骑交战的兵刃情况。
不过片刻,剉奴便注意到有数名骑兵手中的兵刃在碰撞之后成了两段。
剉奴有些凌乱了,这究竟是一支什么样的骑兵,战马比鲜卑人要好,兵刃和铠甲不是鲜卑人能够比拟的,面对这样的对手,鲜卑人该如何取胜。
“大军马上就到了,杀!”剉奴大喝道,飞骑越是勇猛,他就越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将飞骑击败。
剉奴眯眼打量着战场,他在寻找汉军的主将,擒贼先擒王,想要取得胜利,最快的手段就是将汉军的主将擒住,如此这些骑兵还不是任自己揉捏。
手中亮银枪,身下白马的赵云在战场上格外的显眼,亮银枪下,鲜卑骑兵纷纷落马。
剉奴狠狠一踢马腹,策刀杀向赵云。
在鲜卑骑兵中大发神威的赵云见一名鲜卑将领装束之人杀来,也不问话,策马迎了上去。
长刀与长枪碰撞,剉奴的眼神一紧,这次出现在刀刃上的缺口比之前和飞骑交手还要大,一种叫做憋屈的东西在剉奴的心中滋生,好歹他也是鲜卑中有名的猛将,在兵刃上不及汉军的将领就算了,竟然连汉军的骑兵一名骑兵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