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所不知道是,还好这角色只有五分钟,而且设计的极其简单,就是盛世美颜 天籁之音。洛汐只用露个脸,全程在海里泡着的将歌唱一遍。
再多一点情节洛汐就会暴露她完全不会演戏这个事实,演技什么的,在她身上根本没有。
本色演出完了这五分钟戏份,又录了一遍歌,宫旭一刻都不想停留的将洛汐打包回华夏。
李导的剧组本来就很受关注,哪怕李导在拍戏期间禁止媒体入内,也拦不住圈内得道消息的人。
剧组来了一个拥有天籁歌喉的华夏女孩,又听闻宫旭也在,一些音乐圈子内的人就蠢蠢欲动了。
和李导有交情的就套着交情打算来剧组亲眼看看,没交情的琢磨着走别的关系来瞅一眼。
能被李导和那个宫旭同时看的人呢,怎么能不让人好。
宫旭几乎是连催带赶的催促李导加进度,洛汐的戏份早上拍完,下午录完歌,晚上连夜就被宫旭打包上了飞机。
这种行动力让闻风赶来的人扑了个空,见宫旭护成这样,顿时更加好。
和李导熟的开始起哄,想要一睹佳人风采,听听已经录好的歌。
李导怎么可能让这些人得逞,他还打算将洛汐当做秘密杀手锏,等电影上映,她的人她的歌绝对能成为重磅炸弹。
在李导的严密守护下,这些人就算失望也只能打道回府。暗自琢磨着今年是不是给李导个面子,等电影上映弄张首映票来,可以第一时间看看被藏起来的美人。
李导的电影还需要做后期特效,上映还要一段时间。
冯老板也没干等电影上映,开始和秦家那边谈代言合约。
秦家诚意很足,谈细则时是秦冉亲自来的,以示重视。等谈妥了细则,就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
双方都不觉得这事有多难,秦家怀着抱大腿的心思在合同上待遇很优厚,冯老板也不是个得寸进尺的,瞅了瞅合同觉得没啥问题就准备喊洛汐来签约。
这边和乐融融,另一边,前代言人莫欢不高兴的在上发了消息,委屈巴巴的暗示‘有贱人抢了她的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