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个烂醉。】
他的字很好看,跟他给人的感觉一样,有种说不出的帅,特别飘逸大气。
程知看着他落到纸上的四个字,很惊讶地问:“你没有喝醉过吗?”
林冬序回她:“从来没有。”
随后,他又写了一行。
【抽一次烟。】
程知没再问什么,只默默地看他写。
【等一个好天气,认真地看一次日出和日落。】
……
【骑机车。】
【纹纹身打耳洞。】
【玩极限运动,比如蹦极等。】
……
【逃课。】
【被停课。】
【打一次架。】
……
最后两条,他写的是:
【谈一场两情相悦的恋爱,跟爱人尽情拥吻。】
【和喜欢的她去听一场盛大的演唱会。】
等林冬序写完,程知把本子拿过来,又仔仔细细地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他写的每一条,都是再普通平凡不过的小事。
可是,这些竟然全是他不曾做过的事情。
而最让程知意外的,是他还没有谈过恋爱。
条件这么优秀的男人,有钱有颜也有资本,在此之前却从没交过女朋友。
实话说,初恋还在就已经在跟死神赛跑度日,确实遗憾。
程知盯着他写的这些愿望认真思索筛选,最后决定从纹纹身和打耳洞下手。
“我看了遍,”程知话语客观地对林冬序分析:“喝酒和抽烟对身体有害,所以这两条舍去,在剩下的这些愿望里……今天就能去做的,是纹身和打耳洞。”
谁知林冬序当即就抗拒起来:“不行,这俩往后稍稍。”
程知扭过脸看他,不解地疑问:“嗯?”
他抿了抿唇,低声坦言:“我怕疼。”
程知咬住下唇,但上扬的嘴角还是出卖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