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点怕,它会不会撞我啊?”鹿角像大树的枝丫一样,特别漂亮,也感觉特别危险。
“不会,这是人工养殖的驯鹿,很温顺,去吧。”
云笙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过去,小手攥着裙摆,却见那只驯鹿摆了摆脑袋,看见她还上前几步,鼻子哼着热气,有点热情。
“你好呀,小驯鹿,你真漂亮。”云笙这是第一次在现实里见到鹿,而且这只鹿真的很漂亮,尤其是头上的鹿角,太精致了。
只见驯鹿低下了头,把鹿角凑到云笙跟前,云笙受宠若惊,回头看着陆承宣,“哥哥,它是要我摸它吗?”
陆承宣笑道:“试试看。”
云笙屏住呼吸,小心翼翼的把手伸到了驯鹿的角上,很神奇的感觉,有些小绒毛,可仔细摸又是硬硬的,她的手才搭到驯鹿的角上,驯鹿就摇头用角在她的手心蹭了蹭。
“好乖的鹿啊,太可爱了。”云笙靠近驯鹿,发觉驯鹿的脖颈间佩戴了一枚牌子,上面用法语写着“笙笙的鹿”。
是陆承宣的字迹,她的鼻尖酸了,“哥哥,这个是属于我的小鹿了吗?”
陆承宣点头:“当然,这是笙笙的鹿。”
云笙颊边露出了小酒窝,“太好了。”
她在十八岁这年拥有了一只驯鹿诶,特别可爱的驯鹿,在密林深处,她真的见到了鹿。
“哥哥,我想拍照,要给杜姨看。”云笙站在驯鹿旁边,一只手搭在驯鹿角上,摆了个漂亮的姿势。
“好。”陆承宣从口袋拿出手机,走到云笙前面,单膝跪地。
“诶哥哥,地上脏,你别跪着呀。”云笙伸手想拉他。
“没事,这样拍更好看。”陆承宣毫不在意的调整姿势。
云笙见过网上给别人拍照用这个姿势,只不过哥哥这样,让她心里酸酸甜甜的,像是吃了一颗冰糖葫芦。
“笙笙,准备好了吗?”陆承宣看了她一眼。
“嗯,”云笙点头,扬起笑容,靠近驯鹿,“我准备好了。”
陆承宣举起手机,忽然皱了皱眉,“等我一下。”
说完他低下头,脑袋和肩膀挡住了云笙的视线,她看不出来陆承宣在做什么,“好的。”
很快陆承宣抬起头,云笙连忙扬起最甜美的笑容,等着哥哥给自己拍照。
却见陆承宣手中捧着的东西从手机变成了一枚鹿角戒指,他眸光深邃,笔挺的跪着,从容道:
“网上有句话说“林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梦醒时见你”,我希望每一场梦醒来都能第一时间见到你,笙笙,你愿意嫁给我吗?”2
作者有话要说:陆总:谈什么恋爱,直接“先婚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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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岁那年冬天,颜茉在雪地里捡到奄奄一息的谢勉
之后两人同进同出,谢勉教她写作业,给她做冰糖葫芦,为了保护她被小混混打的浑身是血也不吭一声。
看着满脸血迹的少年,颜茉哭的上气不接下气,谢勉抬起手轻柔地为她擦拭眼泪,“茉茉别哭。”
那时颜茉以为谢勉会永远陪着她。
可十五岁那年,谢勉却突然不告而别。
几年后,颜父投资失败欠下高额债务且病重,一夕之间,颜茉从天之骄子沦为人人嘲笑的落魄千金。
为了救爸爸,颜茉到处求人,应酬喝醉摔在初雪的夜里。
这时,黑色劳斯莱斯在她身旁停下,一只温暖的大手握住了她的手腕。
她抬起头,男人高大挺拔的身影和少年谢勉重合了……
2.没人知道谢勉的来历,他的名字首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他已经拍下了湖城目前最大的城东地产项目,刷新湖城记录,成为新晋“地王”,随后又收购了湖城最大的房地产集团,足见财力庞大。
一时之间,谢勉成为湖城商界新贵,湖城名流竞相结交,好分一杯羹。
可谢勉油盐不进,金钱瞧不上,对美女更是毫无兴趣。
有人眼尖的发现他腕骨上纹了一朵茉莉花,另辟蹊径,送了他一盆名贵的茉莉花,得以攀上高枝。
不少人效仿,但都被拒之门外。
不久后,有人亲眼看见谢勉单膝跪地为一个女孩系鞋带,而那个女孩,似乎就是落魄的颜氏千金颜茉。
众人惊叹,原来此茉莉非彼茉莉。
注释:1“林深时见鹿”改自李白的《访戴天山道士不遇》“树深时见鹿”
2“林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梦醒时见你”出自网络,非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