嗅了嗅花香,他又是一阵傻笑。
笑够了,抬起头,他将桌案拍的啪啪作响,与她碰杯:
“加油吧,姐姐!我明天就去抢机会,你也得好好过!”
“加油!明天我就去找律师,好好做新项目。
“现在的公司觉得我是难得的人才,肯定会鼎力支持我,不会落井下石开除我!干杯!”
陶筝也仿佛变回刚出校园时无所畏惧的愣头青。
两人饮尽杯中酒。
李沐阳忽然站起身,张口便唱: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
陶筝脸上烧着火,胸腔燃动,也跟着挺直胸膛,引吭高歌:
“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酒保眼神麻木的望着两个喝高了的男女,背身打了个哈欠。
室外露天处仍有一桌客人在夜半饮酒,听到歌声忍不住探头。
歌有些走调,大概是醉的太厉害。
可那声音里,仍有对生活、对未来的爱,和因为渴望得到幸福与成功、尚未对人生屈服的,那股浓浓不甘。
因为不甘,所以不快乐。
因为不甘,所以或哭泣或高歌。
……
不知不觉间,时间就过了凌晨两点。
除陶筝和李沐阳外,酒吧内外已没了别的客人。
店已经快打烊了,他们却好像毫无知觉。
喝到这时候,他们饮酒的速度降下来,上几次厕所后,酒精也流走。
李沐阳恢复大半清明,鼻息间便嗅到她的味道,手臂挨着她手臂也察觉到柔软和温暖。
目之所及是女人纤细的手腕和白玉葱般的五指,还有指尖精致的豆沙色指甲油。
稍一转颈抬眸,又看到她细颈,粉红的耳朵,漂亮侧颜,以及垂眸时睫毛落下的阴影。
他心跳愈发的快,脸也愈发的热,却不是因为酒。
夜色太深了,可他意犹未尽。
说的很畅快,但仍有话想说。
她总能给与令人心暖的回应,专注望着他眼睛听他废话,认真思考和回答,仿佛与他讲话是件多重要的事。
他从未遇到过她这样的女性,聪明、漂亮、风趣、可爱,又经历过许多事,懂得许多事,侃侃而谈,充满魅力。
第一次,他发现与人聊天是这么愉悦的事。
令他眷恋。
眼神不经意扫见她手指上的戒指,衬的她手指更美,却有点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