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岁月不敌他 不见当年 1491 字 4个月前

两侧楼距短,隔音效果也不好。小时候,住她家隔壁的住户晚上总爱搞些“运动项目”,那单薄孱弱的床板拼劲全力地支撑饮食男女的快乐,“咯吱”“咯吱”的动静,她能听的一清二楚。

那时年纪小,什么都不懂,有次大早上地看到他们,还问了句,“你家的床是不是要坏了,怎么天天都那么响呀?”

现在光是想想,都能用脚趾头抠一条街出来。

也正是自那天起,江明就决定搬家。

后面也才买了一套属于他们的房。

走到楼前,她收了伞,上楼时看到楼房外面的漆已经剥落斑驳,里面暗灰色墙砖显露出来。

她顿了下脚步。

风将发丝吹的黏在眼皮上,在长风里,她慢慢抬起头。

地面上坐落的低矮破落的建筑,抬起头时,她发现天空却是意外的辽阔。

在被高楼环伺的市区,仰头的那一瞬间,她常常能感到一阵眩晕。视线被建筑物阻挡,天幕只是一片狭小单薄的蓝。

这里没有万丈高楼,天空也没被割裂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模样。

……

一时半会也总结不出个什么子丑寅卯。

她捏着伞柄,使劲儿晃了几下,将垂挂在伞面上的水珠甩了下来。

回家洗漱完后,她将换洗衣物、洗护用品什么的都收拾好,装在手提袋里,准备明天上班时就给带过去。

然后从明晚开始,她就不回来了,要住在曾忆昔那里。

曾忆昔说他家的狗心理十分脆弱,晚上睡觉不能没人陪着。

……

收拾好了东西,她来到刘小梅的卧室,准备跟她打声招呼。

刘小梅拿着手机在某k歌平台上跟人合唱,江明坐一边吹胡子瞪眼。

因为跟刘小梅合唱的是个大叔,他们搁那儿声情并茂地演唱《天下有情人》。

江月稠听着看着有几分好笑,忍不住揶揄了句:“老江头,你也唱唱歌呗。”

“他唱歌难听死了。”刘小梅扭过身,看了她一眼,又应了句。

江明不大乐意,“你们唱的也没有多好听啊?”

刘小梅嘴了他一句,但到底还是把手机放了下来,“不唱了行了吧。”

江月稠靠在门框上笑了一会儿,才道:“我明晚不回来了,去同事那里住。”

“啊?”刘小梅和江明都愣了一下。

刘小梅问了句:“为什么去同事那边住?”

江月稠说:“我同事要出差,想让我去帮忙给他照顾一下狗。”

刘小梅跟江明交换了个眼神。

这回是江明问了句:“男同事还是女同事啊?”

“男……”江月稠反应过来他们话里的意思,一下咬住了唇,改口道:“难道还能是男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