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觉得你好像很喜欢李志。”江月稠说。
曾忆昔愣了半分钟,身子微微后仰,两手撑着床,气的双肩都颤,又想笑,“你说我……喜欢李志?”
这比他妈的脑洞还离谱呢……
“你之前三句话不离李志。”江月稠定定地说。
“……”
“而且。”江月稠摆出了一个证据,“你高中那会不是和老师说要换桌吗,你说你不喜欢和女生做同桌。”
曾忆昔:“……”
“然后你又跟我做同桌,你说,是因为要抄李志的作业。”
李志当时就坐在她后桌,曾忆昔搬来时是这么跟她说的。
曾忆昔坐直身子:“我不和女生做同桌,是因为她们爱打小报告。”
“你这是性别偏见。”
“我小学和初中都和女生做过同桌。”曾忆昔吹了声响,“不是班长就是学委。”
“……所以呢?”
“她们天天记我名字。”曾忆昔想到那些事,就觉得离谱,“别人找我说话,她们却只记我名字。”
“……那你不反思一下自己?”
“理解是这么做的?”
“那别人为什么找你说话,不找其他人说话呢,那可能是你爱说小话。”江月稠一本正经地推理道。
曾忆昔扬眉:“是我比其他人都帅,他们都想跟帅哥说话。”
“……”要点脸行不?!
江月稠忍不住回辩:“那你还是想离李志近一点,抄他作业。”
“他那狗爬字,我抄过几回?”曾忆昔朝她抬了抬下巴,“不都抄你的?”
江月稠想了想,他其实也没抄过她几回。
曾忆昔的作业,好像大部分都自己做的。
“你还杠上了是吧?”曾忆昔有几分没好气,但很快又缓了缓语气,“我是为了靠近你行了吧?”
“……”
听到这话,江月稠禁不住转身。
曾忆昔手里拿着瓶水,喝了一口,喉结一滚。
她撇开视线,假装看不见。
其实她的淡定和若无其事都是纸糊的,手一抖,几件衣服便掉了一件。
偏偏掉的还是那个最引人遐想的。
曾忆昔长腿一抬,走过去,弯腰捞过,手指勾着那一片薄薄的布料,意味深长地一笑。
“给我吧。”江月稠红着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