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岁月不敌他 不见当年 1717 字 4个月前

听说王家成的病很难看好了,又听刘小梅说,他们最近没那么吵了。

也许是吵不动了罢。

都这么大年纪了。

之前和她打过几次招呼,都被她冷漠的无视掉,本来也没什么话好说,所以这回,江月稠没打算主动开口。

可赵芬萍却开口主动招呼她。

“这是谁啊?”她看着江月稠,好奇地问了句。

“我男朋友。”被问,她也不好装聋作哑,只好开口解释。

以为这是她的熟人,曾忆昔也问了声好。

这巷子里都是普通人,都是粗糙养活大的,何曾见过这样的人物。赵芬萍脸皮微微一红,少见的有些腼腆:“你……你好……”

曾忆昔礼节性地点了下头,没再说什么。

也不知道说什么。

眼角余光偷偷又瞄了一眼,这一刻,即使百般不愿意,赵芬萍也不得不承认,读书是有用的,就冲这模样、这气质的男朋友,说他是哪个明星,她怕也是信的。

她不服气不行,人家刘小梅家的女儿就是能耐。

赵芬萍还是一脑袋的封建思想,女人读太多书并不是什么好事,女博士是种让人害怕的存在,将来不好嫁人的。女人那么强势干什么?女强人也不好,哪个男人敢喜欢女强人?还不是孤独终老?说来也很有意思,和王家成日子过的拧巴成这样,她也瞧不上一把年纪还不嫁人的女人。

只有得到男人的喜欢,嫁了一个好男人,女人才算真正的成功。这就是赵芬萍的思想。乍一看觉得奇葩,但细细一想,这样的言论也蛮常见。

但眼下,江月稠身边这男人。这么年轻帅气,光一身气质就她都能看出来,他家境很不错,真的是哪哪都好。

她知道,巷子里的人马上都会夸江月稠有本事了。

打压刘小梅最后的一个砝码,就这么也没了。

……

江月稠不知道她的心思,早早坐上曾忆昔的车,走远了。

赵芬萍顿住脚步,转身看了眼,看着刚刚那两人站的位置,忽然想到自己也有一个女儿……

忽然也想知道她过的好不好,她上回回来说是要嫁人,不知道嫁的是个什么样的。说来也讽刺,女儿嫁人了,她这当妈的都不知道女婿是谁。

回去的路上,曾忆昔话比较少,他胃涨的厉害,有点难受。

江月稠也知道他今天吃多了,因为刘小梅给他夹什么,他就吃什么……

看到路边有家药店,她让曾忆昔靠边停车,然后去店里买了盒健胃消食片。

将东西递给他时,忍不住埋怨:“你怎么吃那么多?”

“因为是丈母娘给的……”差点打嗝。

江月稠好气又好笑,“……谁是你丈母娘啊?”

“你妈。”他用陈述句的口吻道。

“……”

抠开锡纸板,吞了五片,喝了两口水,当车开到小区时,曾忆昔感觉到终于舒服了些。

电梯里,他开始有力气笑了,手臂圈住江月稠脖子,将她身边带了带:“你爸妈好像还挺喜欢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