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活下来,就能拿一笔不小的钱。
这是我小时候第一次拿起片刀冲进人群之前,那个看起来只比我大一两岁的人说的,那时候的他,看起来高傲得就像一个俯视人间的神,气势迫人。
只不过,我活下来了,却没有再见到他。
虽然妈妈已经不在了,这几年我也用不着再这么拼命挣这样的钱,可我还是保留了这个习惯。
拿到钱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妈妈墓前全部烧了……
大概,真的已经走火入魔了呢。
事实证明,在刀光剑影中胡思乱想是不明智的,尤其我还是个伤者,头晕的时候看东西就有点模糊,动作也有些迟钝。胳膊被人砍了两下,火辣辣的疼。
对于明哲保身这一点我还是很明白的,于是躲在角落里准备脚底抹油,结果刚扑过去,便发现同样躲在角落里的一个小女孩。
呃……说小也不小,年纪应该跟我差不多,十七八的样子,胆子倒是比年纪大多了,在那里探头探脑的往火拼的人群那边看,显然十分好奇。【铛铛铛铛,这女孩就是万众瞩目的兔子君了,嘿嘿】
一般的女孩子在这种场合不是都会离得越远越好吗?
瞳孔蓦然收紧,我看见有人摸索到那女孩附近,举刀就砍!
“小心!”我连忙出声示警,女孩倒也机灵,飞快地躲过,竟然还歪着头天真地问人家:“喂,我只是来这里凑个热闹,根本就不认识你,干嘛拿刀砍我?”
我忍不住想抚额叹息,姑奶奶,什么叫火拼?就是不管你是谁,只要进入这个范围,就别想明哲保身!砍完再说!
果不其然,拿刀的人呸了一句:“老子乐意!”又扑上去砍!
女孩尖叫一声,告饶道:“小女子我不会武功啊,打不过大侠你!所以,大侠你还是饶了我吧!你可以找会武功的人去打啊!那边好多呢!要不——”女孩骨碌碌转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纤手一指,像点小公鸡一般点到我,“你去砍他!看他伤痕累累、狼狈不堪的模样,肯定已是强弩之末、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多久了!肯定好打!一打一个赢!”
靠!有没有搞错!我招谁惹谁了!我瞪着罪魁祸首,恨不能自己冲上去砍死她!
趁那人分神瞟我的时候,女孩对我拱拱手,吐吐舌头,一脸歉疚地往后退,准备跑路,我耸耸肩,罢了,谁让我有武器在手,而她又是弱女子呢!帮她挡一挡,让她溜走也算做件好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