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终于结束之后,程悦才红着脸把手从他颈后缩回来,低着头轻声说:“早点睡吧……”说着就要关灯,却被叶敬希挡住。
叶敬希微微一笑,“不要怀疑我的精力。”
“……”程悦说不出话了。
叶敬希继续说:“在学校,我们每天都睡一张床,你不知道,我忍了多久……”
说着翻身压住程悦,眼角的笑容甚至带着戏谑。
“时间还早,今晚是七夕,我们可以……慢慢来过。”
被他又一次完全占有,程悦脸色有些发白,自己早就累到全身虚脱了,没想到这人体力还那么好……
到后来,程悦身体发软,甚至连抬抬手指的力气都没有,只能躺在床上,任他为所欲为。
也是这时候,程悦才知道,叶敬希这个混蛋,表面上装正人君子,其实内心险恶的很,或许早就在计划怎么把自己拆吃入腹。
而且他体力好的要命,坐了三十多小时的火车居然一点都不累,一晚做三次还神采奕奕,他在床上的热情让程悦险些承受不住晕过去。
根本不像外表那冷漠无情的样子。
果然,穿着衣服是个君子,脱了衣服完全是匹狼。
这种人,我们暂时把他称之为:衣冠禽兽。
叶敬希终于心满意足的停了下来,温柔的亲吻着程悦的鼻尖,还把他轻轻抱进了怀里,完全不知道在程悦心里,自己已经跟“衣冠禽兽”这个词画上了等号。
.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淡蓝色的窗帘缝隙,悄悄洒进了卧室。
卧室里极为凌乱,被子都像被揉过一样,上面还有许多的污痕,床单有一半滑下来,垂到了地上。
地上更为狼籍,睡衣,背心,裤子,还有内裤,被随意的扔了满地,甚至连枕头都没有幸免,掉下来混在衣物中间。
屋内非常安静,床上的两人一睡一醒。
被单滑落到肩头,能清楚看到程悦身上那些暧昧的痕迹,那些红痕从脖颈一直延伸到胸口,衬着他白皙的肤色,更有一种情欲过后诱人的性感,锁骨处有个齿痕,像是宣告所有权的标志一样鲜明。
叶敬希目不转睛的看着程悦,目光中,是浓得化不开的温柔。
见他睡得很香,叶敬希便把被单往上拉了拉,遮住他引人遐想的身体,然后把他轻轻拥进怀里。
叮铃铃……
突然响起一阵刺耳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是闹钟?叶敬希皱了皱眉,目光寻着声音在屋内缓缓扫过,还是没有发现那个吵到程悦的可恶闹钟放在哪里。
程悦显然被闹钟吵醒了,睫毛轻轻颤了颤,有些迷糊的睁开眼睛。
眼前是一片蜜色的胸膛,结实的肌肉纹理分明,有种令人窒息的美感。被子里两人的身体还贴在一起,皮肤相触,传递着温暖的热度。
想起昨晚一整夜的激情,再一想被单里的两人是什么情况,程悦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赶忙轻轻推开了叶敬希,然后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团,隔开身体的接触。
叶敬希笑了一下,“先别忙着害羞,告诉我,闹钟在哪?”
程悦扭过头看了眼床头柜,“我一直放在床头柜上的,怎么……听声音好像掉地上了?”
叶敬希玩笑说:“可能是昨晚太激烈了,不小心把闹钟也扫到了地上。”叶敬希掀开被子,裸着身体下了床,走到程悦那边,俯下身去把床底叫个不停的闹钟找出来,关掉,然后放回原先的位置,“你这闹钟质量不错,摔那么惨还能响。”
程悦垂下眼睛,这人居然不穿衣服,直接就在屋里走来走去找闹钟?他还要不要脸了他……
好像听到程悦的埋怨一般,叶敬希笑了一下,转身从地上凌乱的衣物里找出睡衣,穿上,然后坐回程悦床边,轻轻摸着他的头,问:“那里还痛吗?”
程悦红着脸,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