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见了他,还有些不好意思,生怕自己的疤吓到他。
以前很多人看到他额头的疤都会被吓到,同龄的小孩还总嘲笑他,叫他丑八怪,他便留了长刘海,将疤遮住。有十几年了。
不过常乐见余清泽的神态好像并无异样,这才稍稍放了心,感激地看了他一眼。
随后,他飞快打手势回答余清泽的话,常浩就在旁边翻译。
意思就是余清泽是客人,早饭已经是他做的了,怎么还能让他做午饭。虽然他做的菜很好吃,但是不合他家的待客之道。
余清泽笑道:“做菜是我的爱好,也就这么一点特长了。我在这里白吃白住的,你不让我干点活,我都不好意思再住下去了。”
常乐本来还想拒绝,余清泽搬出杀手锏,“你看,爷爷和小浩也都挺喜欢吃的,就让我露一手呗。”
爷爷和弟弟就是常乐的软肋,一搬出他们,他就没辙了。谁让自己厨艺不好呢。他犹豫了一下,便点头同意了,默默去烧火。
常浩看哥哥有些失落的样子,忙道:“哥,我也很喜欢吃你做的菜的!”
闻言,常乐深沉地拍了拍弟弟的肩膀。
要是没吃过余清泽做的菜,要是你早上没有恨不得把装番薯梗的碗都舔了,我也就相信你了。
余清泽简单洗了下脸和手,然后就开始做菜。
虽然只是最普通的豆角和空心菜,也缺少其他的配料,但大厨做出来的味道,还就是跟普通人做出来的有着本质的区别。
如果是常乐来做,豆角就直接放水煮熟了。
不过余大厨是用煸的,在没有姜蒜花椒干辣椒,还得考虑省油的情况下,硬是给他煸了出来。虽然没有正宗的干煸豆角够味,但比起水煮的,那也够得上癞蛤蟆和青蛙王子的区别了。
常乐一边按照余清泽的要求烧火,一边抬头偷偷瞄着余清泽的动作,力争将他做菜的步骤和他要求的火候都记下来。
提高厨艺第一步,偷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