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
沈隽意掐着额头拼命想,把每一根神经往外拽,抽丝、剥茧。
那天他们做了太多事,他只记得傅清疏伸手让他套上戒指,还跟他说喜欢,太多美好的事,导致他记不起那些“无关紧要”。
沈隽意拼命的想,恨不得把脑子都翻过来,将记忆全部倒出来,扒拉出蛛丝马迹。
那天他们买完戒指出来,有人高空掷物被当场抓获,傅清疏顺口说过一句什么话,那句就是重点。
叶先令!
沈隽意猛地抬起头,那天傅清疏往高空掷物的方向看了眼,随口说以前叶先令总是不肯要大学分的房子,自己租了一个几十平的小房子,一家人就住在那里,挺清苦。
在那里,一定在那里!
沈隽意倏地站起身,抓起手机和老铂西留给他的那把枪便冲了出去,祝川正好从外面回来,看见他一阵风似的,喊了声:“沈隽意你……喂,你上哪儿啊!”
沈隽意拉开车门坐进去,祝川的车性能极好,启动也快,他半句话没说完就见它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
靠!
祝川也顾不上许多,拉开严保的车门坐上去,“快,跟着他!”
沈开云看着新闻上对他的通缉令,有些颓然地坐在椅子上,头发微乱,眼睛也红了不少,看来没有休息好。
傅清疏被他的人拖着扔在地上,堪堪止血的肩膀又崩裂了,把衬衫染了一遍又一遍,血迹干涸后,柔软的布料变得坚硬,几乎戳进伤口的嫩肉里。
“沈院长,你在害怕。”傅清疏以手撑地慢慢地坐起来,坐在满是泥污的水泥地上,轻轻勾了下嘴角。
明明一身血污,憔悴又虚弱,看着随时会死,眼睛里、周身却透着一股怎么也不会消散的清冷骄傲。
他平生最讨厌这种人。
诺拉就是这种人,他将她改造成了沈烟,会有柔顺粘人的发情期,会有逆来顺受的求欢,没有刺骨的骄傲,仿佛看着蝼蚁。
沈开云强自撑着,淡淡道:“我害怕什么,你现在是我的阶下囚,即便是沈隽意来救你,也是陪你做对亡命鸳鸯罢了。”
傅清疏眉梢微挑,“是么。”
沈开云坐在沙发上,略微敛眉看着坐在地上的傅清疏,闭了下眼仰起头,轻叹了口气说:“傅教授,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请问。”
沈开云睁开眼,那双浑浊狠戾的眼神竟然变得有些茫然,只不过一闪而逝险些让人捕捉不到,他问:“我爱她,错了吗。”
傅清疏只花了半秒,就明白他说的“她”是诺拉·铂西。
“沈院长,我也问您一个问题。”傅清疏抬起头,轻声补了三个没什么意义的字,“好不好?”
沈开云点头:“你问。”
“你爱诺拉什么?那张极美的脸?”
沈开云强自冷静的表情有一瞬间崩碎,仿佛遭到了侮辱,他怎么可能是那种只看脸就喜欢的俗人!
傅清疏轻笑了声,“我猜,你喜欢的是她身上那股睥睨天下的劲儿,她那么骄傲,光是站在那里就像是个所向披靡的将军,把一切尘埃尽数踩在脚底的骄矜,是不是。”
沈开云抿唇没说话,默许他继续说。
傅清疏扫了他一眼,把手收回来缓了缓气,却没继续说话,反道:“沈院长,我怎么也是个人质,让我洗洗手不过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