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门窗都是从内反锁,屋子里的家具陈设也是一览无余。一张和大学宿舍里类似的简易单人床。一个拆叠式衣柜,边上立着俩行李箱,一台桌面泛黄的电脑桌以及对面的一个长形矮桌,拢共也就这几件家具。剩下走路的地方也不大,谢志豪躺的位置就占去了四分之一。

一个小时后,公寓外就被拉起警戒线。木森初步尸检工作也基本完成,邢罪和鉴证部的同事交涉后走了过来。

“有什么发现?”

木森摘下口罩,“肝温检测死亡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死者口鼻有血,血呈黑色,初步判断是中毒死亡,全身衣服凌乱,手掌呈握拳状,另外死者舌头被他自己咬伤,应该是毒性发作时疼痛挣扎中导致的。具体中了什么毒,要回去解剖后才能知道。”

------------------------------------

邢罪在下班前收到了木森发来的尸检报告,报告中显示,在死者口腔胃部检测到大量四亚甲基二砜四胺,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老鼠药”

从现场带回来的那个玻璃杯里残留的液体,也含有大量“老鼠药” 成分。

另外,谢志豪手腕上带了一块手表。经过对比,邢罪在暗巷里发现的那个表冠,正是属于这块手表。而那把钥匙正是谢志豪住租住的那间公寓的钥匙,上面只有谢志豪的指纹。

首先,现场除了谢志豪中毒挣扎留下的痕迹,没有打斗迹象。而鉴证科从现场带回的那个玻璃杯上只检测到了死者的指纹,住在他隔壁的租客一整天都在家,却没听到过谢志豪呼救的声音。

再者,老鼠药冲出的水是浅粉色,并且有刺鼻气味儿,正常人是不会毫无戒备的喝下这种东西。

以上两点足以表明,谢志豪是自愿喝下那杯老鼠药的。

清明漫不经心的转着笔,道:“谢志豪这算是畏罪自杀吗?”

谢浔道:“是不是畏罪自杀还不能确定,但就目前我们来说,就算谢志豪不死,目前的情况对他也不利。”

这时,坐在一旁的邢罪突然说话,

“并不是”

邢罪继续道: “目前我们根本没有掌握,能证明是谢志豪作案的关键证据,在洛小玫遇害的现场找到的表冠,虽然是属于谢志豪的,但光凭这一点无法证明他就是‘115女尸案‘以及袭击洛小玫的真凶。另外,公寓钥匙上只检测到谢志豪的指纹,这一点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