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的他只得十六岁,独自一人牵着公鹿,走过荒芜的沙漠,走过雨林,最后来到一望无际的皑皑雪原。不知何时那头鹿死了,轰然倒地,可他不愿放手,拖着缰绳继续形单影只往前走。鹿尸太沉,他只有纸片那么厚,缰绳越陷越深,陷入皮肉,撕裂白骨,直至身体一分为二,他还在继续走,不知疲倦,不肯停歇。
二十八岁的顾春来也觉得这样太累,想要十六岁的自己停住脚步。可他追了很久,公鹿的尸体永远横亘于二者之间,无论哪个角度,它总在那儿,好似将十六岁的他结结实实地包围。
既然绕不过,就只能从正面上。公鹿的尸体高得像座山,皮毛光滑,顾春来根本找不到落脚点,只好手脚并用,一点点向高处爬。爬到顶点,巨鹿瞬间化作齑粉,银白的碎片在空中四散,层层迷雾背后,十六岁的他支离破碎趴在雪中,没有任何生命的气息。
“让你久等了。”
二十八岁的顾春来缓缓下落,落在十六岁的自己身旁。而十六岁对他终于肯转过头,跨过时间,凝视未来的自己。他们不约而同冲对方伸出手,毫无阻隔拥抱住彼此。
四目相接的刹那,十六岁的顾春来笑了。他在风雪中一点点肢解,骨骼的尘埃与巨鹿交融,随风飘远,飘到地平线尽头。
那个地方,有棵茂盛的槐树。槐树下站着位穿白衬衣的青年,凝视他来的方向,对他说——
春来,别怕,我们回家。
顾春来飞奔而去,奔向光明,昏暗的夜空陡然天光。他发现原来自己已从梦境中抽离,睁开了双眼。
梦中在视线尽头等待他的人,此刻也在现实中看着他,面色柔和。对方穿浅咖色高领毛衫,袖口卷到手肘的位置,下半身套黑色紧脚牛仔裤和骑士靴,鼻梁上架了副金丝边框的眼镜,表情认真又急迫。
“挺帅的。”顾春来指着肖若飞脸上的配饰说,“和你很搭。”
肖若飞搓搓耳垂,别开头,说:“蓝光镜,看电脑才带。”
“刚才在忙?”
“还行。年底的工作,前两天差不多处理完了。”
顾春来咧嘴一笑,道:“不愧是肖若飞先生,效率惊人,给格兰芬多加十分!”
肖若飞还真邀功似的变出一条红黄相间的围巾,随便搭在脖子上,然后用手指在额头部位比了个闪电符号。“您老这是抬举我,还是讽刺我呢?”他刮了下顾春来的鼻子,扶对方坐直身体,“今天12月30号。”
12月30号?顾春来记得醒来后特地查过日历,刚好是圣诞节。虽然那天有不愉快的经历,发烧还更严重,不过他觉得睡一下午,晚上醒来刚好和肖若飞一起看月亮,便松了口气,订好闹钟。结果这一下不是睡了几个小时,而是睡了几天,直接睡过了当初约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