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他们终其一生也难以追求的境界,红骑士对他们来讲已不仅仅是个昙花一现的赌神,而是一种记号、一种象征,是朝圣之地。
他的声名如日中天。
这个身量尚且没有彻底长开的青年男人,即使穿着剪裁合身的成套礼服、戴着冷淡高傲的面具游走于上流社会,人们却依然一眼就能看出他骨子里未经岁月琢凿的意气风发。
正是这种裂隙般的违和感让人们像着了魔一样追随他。
周晋在诺托斯的住所门庭若市。
有人带着天价的赌筹找上门,只为了能登上他的赌桌,做一次他的敌人——当然也带着渺茫但刺激的幻想,白日梦般地期待着用自己的手把他拉下神坛,让自己成为新的神。
周晋从来不拒绝无伤大雅的约战,但从来不在这样的时候下重注。
——也从来不会输。
人们于是相信,红骑士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少年,永远不会利用自己的赌术去赚取不义之财。
他们当然不会知道,周晋只是谨守严郡定下的规矩,绝不在不必要的地方过分张扬。
他有更残酷的战场,要和严郡一起奔赴,不会把自己打磨锋利的刀锋浪费在毫无意义的玩乐上。
周晋什么都听严郡的。
唯有一件事,无论严郡怎样推拒,他也要坚持到底。
他爱他,超过伙伴,超过情侣,是不需要界定身份,也不可取代的某人,而直觉告诉他,严郡即使没有他这样强烈的感受,也绝非对自己一点喜爱也没有。
他说什么只谈性爱不谈感情,周晋心里全当是瞎话。
但周晋从来不在口头上和严郡争什么,要论顽固,他好像天生就很擅长。
所以那晚的欲火总算没有熄灭在那晚,它的余烬发育蔓延,终于遍布到严郡所能回想起的所有日常碎片里,烧灼着他的神经。
他们的第二次和第三次,也是在获胜以后,周晋拎着酒瓶出现在严郡卧房门口,穿浅色丝棉衬衫,领口的纽扣刻意打开,袖子稍微向上挽起,露出一截肌肉和青筋分明的手臂,周晋把自己放在禁欲和诱惑之间,像奔涌在晨昏线上的河流。
昏暗的灯光下,隔着薄薄的衣料,能看见他若隐若现的大理石雕般利落的身线。
严郡转开眼错身而过,他就跟上去堵他的路,带着意味深长的笑、盯着严郡的眼睛打开瓶盖,扬起头喝下几口酒,再把剩下的往自己身上浇。
衬衫洇湿了粘在周晋身上,酒的香味扑鼻而来,也很像他的味道:冷冽刺人,但又百转千回,令人欲罢不能。
严郡不知道自己最终是被哪一方摧毁的防线,究竟是内心深处对这少年深切的爱惜,还是欲望深处对他求之若渴的期盼。
反正最后都是周晋得偿所愿了。
当洋酒浓烈的味道在两人舌尖来回转还的时候,严郡忍不住纳闷,周晋究竟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些招数,纯粹直接,却又有着一点恰到好处的属于尘世的庸俗,像过量的盛极而衰的鲜花堆到了一起,馨香中透露出腐烂的气息。
——对于太圣洁的美,人们都更愿意远观,带着发乎情止乎礼的仪态去欣赏,好像非如此就不能成为那种美合格的观众;而微微沾染尘泥的程度,则正适合人肆无忌惮地把玩。
周晋显然是明白这一点的,严郡不用猜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