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暮想他正学着怎么去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才发现喜欢不只是甜的或者酸的,咸的或者涩的。
他甚至有些尝不清那感情里更多的喜欢。
压抑,忍耐,寂寞,克制原来是没有味道的,他们寡淡无声,静默伫立,但又巨大得充盈着深刻而真实的欢喜。
陆戎低头在于身旁的陈美花说话,林暮便一直看着他,目光很安静。
大概是讨论带多少东西,陈美花说了什么,陆戎才抬起脑袋,看向了林暮。
陈美花跟着转过脸,她天真如孩童,问道:“暮暮有没有想我?”
怎么可能不想?
林暮于是点了点头:“想的,美美呢?”
陈美花咧开嘴笑,说我和小鹿都很想你。
她叫孙子“小鹿”,大概是又不记得人了。
林暮和陆戎并不会刻意纠正陈美花的记忆问题,她偶尔记得起来,偶尔却忘得一干二净,那都是常态,习惯就好。
说完话,陈美花就又像没事人似的,乐呵呵关注起了别的来。
她握住林暮的手,陆戎看见了,也把手伸了过来。
三只手有些别捏地牵在了一起。
“间接拉手。”陆戎突然低声道。
林暮恍然想起他们第一次约会在人才公园也是类似这般手拉手的,这词还是他发明的,没想到陆戎现在会拿来用。
陈美花许是觉得这样拉手还挺有趣,她翻过掌心来,将三人手围在一起,嘴里嚷嚷着“开花啦”,三人的掌心便成了“花瓣”,小拇指互相勾着。
“开花啦!开花啦!”她嚷了好几遍,生怕林暮和陆戎没听见似的。
林暮低头,他看着掌心里的“花”,胸肋下的心脏几乎快要跃动而出,差点烫着了小拇指的指尖。
。